同学聚在一起聊天,大谈人生理想、学业爱情,以及狗年计划。“今年有什么计划?”这句话几乎取代“吃了没?”而成为见面的问候语。今年有什么计划?我问我自己,在这个孤单而充实的寒假里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还在上本科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四年一定要塑造一个人出来,父母的心血、自己的青春年华,岂能糊涂的浪费。本科后的我,已经是一名研究生,也许在我的大学同学看来,我已经成功地塑造了自己,但是每当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却怎么也不相信这就是我想要塑造的自己。我希望的本科后的我,可以独挡一面,不用依靠父母,进入在事业的轨道上,渐入佳境。最重要的是,独立。
奋不顾身考上研究生,却使自己彻底地陷入依靠状态,依旧是一名纯消费者。我爸爸说这是智力投资,你不用为此而内疚。我爸爸还说,这比投资做生意划得来,等着出人头地的我孝敬他。我想,中国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在父母亲戚甚至整个家族的关注下长大,我们汲取了父母过多的心血,后果是我们承载了过多的希望,也承载了过多的压力与责任。
终究,我没有将研究生就业的严峻形势讲给我爸爸听,在我爸爸眼里,他的儿子现在正在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毕竟,出一名研究生,是我们祖上有记载以来的第一次。
认识一个研三的老乡,寒假的时候他邀我进他寝室坐坐。一进门,就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与紧迫感。悠闲的假期,师兄老乡正在搜索全国各地公务员的招考简章。他说,中央的那次,失误而没有通过。我问他,怎么样吗,你们这一届的形势。“很差”他说。他的简明扼要的回答使我不敢再问下去。压力与紧迫这个时候涌上顶峰。他的一个同学进屋来,也要到他电脑上查公务员的招考简章。他们分析了各地的招考时间后,他同学说:“那我们可以接着干。”接着干,就像围棋比赛里的车轮战,辗转全国各地,放开膀子大考一通。
我对细节感兴趣,而且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我终于问了师兄一些细节。我问他到目前为止有多少人把工作定了下来。他说只有几个去华为的定了下来,其余的都在找。有人可以进华为,证明我们的专业、我们的师兄姐,还是很有前途的嘛。
我看到师兄老乡书架上只有可怜的几本书,我对这个现象比较感兴趣。我感叹地问他这就是研究生三年所有的书?“三年就这么混过来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师兄似乎带着一丝愧疚。我佩服那些平时不看书而能通过考试的人,我也曾经是这样的人,当然如果这次考试没有挂科,那我现在还是这样的人。
后来与师兄的谈话使我明白虽然师兄没有拥有过多的书,但是看过的书不少,两个地方成为他的书源:图书馆、同学的书架。
到这个时候,我的新年第一个计划出来了:少买书。师兄的经历使我相信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这一年,我决定连任课老师指定的教材也不买了。
我带着极大的野心来到这里,幻想自己是一名专心于法律领域的高材生,可以卖命地学三年,可以成为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然后遇见风雨过后的灿烂阳光。
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教育部给我们的定位,从目前的事实来看,这个定位只能概括为教育部极不负责的一厢情愿。尊敬的方院长在他的《中国法学教育观察》一文中说过:中国的法学教育从来都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中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没有关系。这句话后来被所谓的法学论文频繁的引用、或者抄袭。方院长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法学教育的软肋。方院长说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是指法律教育不传授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它不保证学生在毕业时拥有实务技能,它顶多保证学生毕业时具备一定的法理认知,甚至这一点也只有优秀的大学才能保证。
我们的法学教育不传授我们法律实务技能,因而可以理解用人单位对应届生的不屑一顾。一名教授在一篇论文中评论道,我们培养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甚至看不明白一份合同书,何况起草法律文书。
正是教育部官员意识到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尴尬现状,才参照美国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设立了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看教育部的势头,似乎要扭转中国法律教育的局面。对于法律硕士教育的定性,教育部一口一声“职业教育”。何为职业教育?全世界只有美国的法学教育模式才是职业教育。在师资上,他们的老师或者说教授无一例外的是从法律实务界转行而来;在教学方法上,他们采用的是真实性与参与性极强的诊所法律教育。在美国,一切法律职业从律师开始,只有在律师行业做得出色,才有机会转行做教师、法官、检察官。
把我们的法律硕士教育说成是职业教育简直是自欺欺人。教育部在引进法律硕士项目后,没有要求法律教育的实施者――各大学进行丝毫的改革,从师资到教材、到教学方法。因此,给我们授课的老师是给法学硕士做导师的教授,我们的教材甚至以不需要掌握高深理论为由沦为法学本科生的教材,我们的课堂因为人数众多而沦为大型讲座。看看一个学期以来我们所接受的法律教育吧,我想不会有人认为我们的教育是职业教育。
事到如今,我明白决定我们就业的,不是我们的学业、是否掌握了法律实务知识,而是我们学校的牌子,和我们自身的其他素质。因为在这样的教育之下,没有用人单位会在我们身上奢求法律实务技能。我了解05届的一个师兄,也是我的老乡。像所有的应届生一样,他找工作遇到了重重挫折,但他最终找到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他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自己的求职经历,文中他感叹道:“成也英语,败也英语。”很多好的单位是因为嫌师兄的英语不行而不接收,滑稽的是,他找到的这份非常好的工作也是因为觉得师兄英语好才签了合同。
在师兄的“成也英语,败也英语”感叹之后,我想加一句:在就业面前,法律根本不是东西。
形成了上述的思想后,我就对法律教育有那么一点鄙视了,与爱屋及乌的道理一样,我鄙视法学教授,鄙视法学理论巨著,鄙视法学课堂。我充满疑惑的问自己:研究生三年,我如何造就自己呢?寄希望于法学教授,寄希望于法学课堂,寄希望于法学著作,都不是我的选择。在我看来,在法律学业方面,以通过司考为最高境界。因为在我们的教育为非职业教育的前提下,纵使阅遍所有的法学理论著作也不能获得实务技能。而就算阅遍了所有的法学理论著作,也不能在毕业时成为一名法学教授。也就是说,我们不会因为阅读了大量的法学著作而获得谋生的能力。对我们而言,在所有的回答“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就业”这一问题的答案中,没有一项是“我们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著作”。
我有时想,就算学生的理论能力超过了导师(事实证明这种情况是有的),学生也不可能在导师的领域超越导师而自立门户凌驾于导师之上,是学术制度决定了这种现象,制度决定了导师牢牢把握话语权。学生只能跟在导师屁股后面帮导师做事,而导师可以不管学生的前途,不管学生是否学到技能。
我想在开学前为自己写一些关于新学期与新年的计划和展望,毕竟今年是我的本命年嘛。把计划写下,循着计划生活,主观上心里有把握而踏实,客观上目标明确而有效率。我冥思苦想,想要一个题目,竟然认定“混混日子读读书”是最合适的题目。如果你把胡主席以及布什总统的生活也理解成为“混混日子”的话,你就不会认为我是一个没有追求、对前途没有责任心的人了。我就是在这样理解胡主席和布什总统的生活的前提下写下这个句子的。混混日子嘛,所有的人都在混着日子,只是混的方式和结果不同而已。也许,当我们毕业进入社会,我们的生活就演变成为“混混日子上上班”或者“混混日子吃吃饭”,呵呵。当然,于我,混混日子只是对一个上进青年的调皮的描述,后面的三个字“读读书”才是落脚点。
我是在经历了上个学期的无所事事后才想到“混混日子读读书”这个句子的,对于上个学期的我来说,混混日子读读书是最好的描述。我们没有像其他专业的研究生一样有导师带着,辛苦而幸福的忙碌。当然,所有的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自由支配时间,我们可以经营自己的BUSINESS,让那些教授们自己忙他们的BUSINESS吧。一个酷爱足球的同学兴冲冲的跑到我们寝室说:“阿育,今年我们怎么看世界杯啊?”我说,要熬夜的,我不看,他们踢他们的球,我睡我的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