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小说)旦复旦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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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双清园

 

我越是肤浅细碎,便越是向往深刻宏大,我的伟大理想便在我对“深刻”的追求之中诞生了

 

 

2001年6月24日,是我搬到双清园的第一天,这个日子我至今记忆犹新。这一天的上午我还在北外大礼堂参加毕业典礼,晚上就已经坐在我新居简陋的书桌旁构思我的宏伟蓝图了。

记得那天晚上我写了一大篇日记,拟了一长份计划书,折腾到半夜还不过瘾,突然福至心灵,竟然写了一首诗(姑且称之为诗吧,其实我本来还想说我写了一首七律呢,可自从我认识了严谨的格律派萱萱之后,我就再也不敢把这个不合平仄的东西称为律了)。我从来不会作诗,这首离奇而来的东西本来贴在新居的墙上勉励我奋发向上,在我第一次考研得了令我哭笑不得的270分之后,我羞答答地把它撕了下来,从此它就不知去向。如今我只记得中间的两联,它们是“鲸鳌心事系沧海,鸿鹄意气薄云天”、“潜心研习须努力,珍惜寸阴勿贪闲”,想必你单看这两句,就能把我当晚的日记和计划书猜个八九不离十。总之这首诗充满了无知者的豪迈,让我前三年想起它又羞又气,这两年想起它却怀念不已。因为现在的我,“心事”啊“意气”啊再也够不着什么沧海和云天了,成熟和谦卑总是如期而至,所谓的“年少轻狂”,等到不轻狂的时候,“年少”也就随之而去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写诗了,如果让我抒发此刻的心情,我只能仿照金庸老先生,写一篇《献给投考P大法学院者》来表达我的感慨:

 

本文献给那些外校、外专业的考生,以及突发奇想式的本校、本专业考生,不包括蓄谋已久的、一击即中的那一小撮成功人士,因为你们的比例是如此稀少,以至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第一条,首先你必须是一个自大狂,因为屡败屡战式的考试会把你的自信心消磨至原来的三成,如果你本来就是一个谦虚人士,那么抑郁症将是你奋斗几年的唯一成果;

第二条,你必须有能力在六个月内赚够十二个月的生活费,考研同时会把你拖到破产的边缘,马拉松式的考研会让你的赞助人厌倦,所以你要自求多福;

第三条,由于上一条实现的艰难性,所以你必须不是一个小资男女。这包括你可以住大杂院式的平房,可以去上胡同里的公共厕所,可以一整年不添一件新衣服,可以在校园里的浴室改成刷卡之后在租来的小屋里把自己分成几个部分洗干净。最重要的是,你在这么做的时候还必须保持心情的愉快;

第四条,你要学会享受孤独,这样你才不会被孤独吞没。考研可能让你的爱人离去,可能让回家成为你的灾难,这个时候你要大唱三遍“有我美梦作伴,不怕伶仃……摘下梦中满天星”并且能从中得到心灵的平静;

第五条,你要有涵养,切勿轻易动怒。如果你看过2002~2006年的考题,你一定会佩服它可以如此花样翻新。所以当你在七月下旬才得知今年要增添两门你没学过的专业课或者变换一下复试方式时,你一定不要气急败坏,而要想“真好啊,我又可以多学点知识了……”;

第六条,不言而喻,你得足够勤奋,所谓的“足够”是说你能完成自己的学习计划。所以你的计划不可太苛,十余门专业课无论如何不能面面俱到,因此计划之初就要抓重点。学习方法因人而异,“勤奋”和“计划性”却是共同的要素;

第七条,无论你有多忙,每周一定要锻炼一次身体,无论你有多穷,每天一定要有菜有汤的吃一顿。保护好你的胃,有规律地生活。如果你还有点闲钱,不妨偶尔寻欢作乐一下,即便没有,也可以在校园里看看松鼠,总之你要爱惜自己;

第八条,最后,你得学着去分辨“适可而止”和“功亏一篑”的区别,尽管这个很难很难。以我个人的粗浅认识,如果你的分数在三年以上保持徘徊不定的局面,那么也许换个努力方向会更快成功的。

……

 

T大的北门向东一二十米,有一条脏乎乎的小河,其实这条小河完全是从T大西门流入校园,在校园里几曲盘桓之后从北门流出的,但在校园里小河沿岸垂柳依依,还围着汉白玉的栏杆,河水大多时候也还算饱满清澈,可是一旦出了校园,不但水流立刻枯竭得若有似无,还散发出腥乎乎的气味,宛如沤了多年的老泥塘。当我走过这条小河上的石板桥去看房子的时候,不由地大为惊奇,同时突然感到一阵忐忑。大学四年来我和阿建沿着小河散步少说也有几百回了,彼时只觉得良辰美景,赏心悦目,没想到一墙之隔,景象竟如此悬殊,真是山中泉水清,出山泉水浊啊。

这时候的我正要毕业,我念的是北外的日语系,按说可以按部就班地作一个小白领,可是就在上一年十一月我满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和阿建两个人吃饱喝足以后,坐在北外东院小花园的长条椅子上,望着对面北京电视台的发射塔顶鬼气幽幽的绿光,开始严肃认真地规划我们的未来。阿建当时已经确定保研,由于正在学GRE,说话条分缕析,逻辑分明,所以我们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得出了结论,那就是我不找工作,全力自学法律,备考P大法学院。

    这个结论被以后的五年时间证明是一个极其莽撞的、令我骑虎难下的馊主意,让我最美丽的青春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学习——考试——失败中流过。可是任何决定都不是凭空而生的,很多在事后看来非常愚蠢的做法,当时却是我们集中了成长中的所有智慧,慎之又慎的选择呢。

 

我在高中时对各门功课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各科平均发展,没有特长。我们知道,天才型的人物在功课上,要么各门都奇高,如杨振宁,要么畸高畸低,如钱钟书,也有都畸低的,那是时机未到,反正没有我这种无长也无短的。其实天才型的人物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罕见,我的同学中虽然未见有杨振宁式的人物,但是有点钱钟书之风的,据我所知就有两个,一个高中时已经读遍了二十四史的大半和先秦诸子,我们食不下咽的文章他却如饮甘醪;另一个则八九岁就开始写古体诗,还根本不知道什么平仄黏拗呢,可是一位精通此道的老先生看了以后,发现十之八九竟然合韵,高中的时候他就写出了一部完整的长篇小说,构建了一个名叫“斗星威”的盖世英雄,我有幸拜读过,感动得唏嘘不已。现在想来,这两位同学中的任何一位都更配得起所谓的文科状元的名号,但他们终究没过了高考这道关。

我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偏好,但高二分班时还是很干脆地报了文科。其实我更尊重理科要考的物理化学,但我从小就懒,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所以对我来说,文科的历史政治就显得很有诱惑力了。我曾经看过一套《世界五千年》和《上下五千年》,由于当时没有把它们当成考试科目来看,看的效果很好,竟然足够应付历史考试。至于政治,我则像我们家那只黑背大狼狗,存不住隔夜粮,早早背了也是枉然。这两门课殊途同归,结论都是可以不学,一下子可以卸掉两门课的诱惑着实不得了,我便一头扎进了文科班。这是我第一次自主选择,让我在高中的后两年里得了不少便宜。文科高考的五门课是数学、语文、英语、历史和政治,由于后四门课的宽宏大度,我得以开始我的幸福生活,除了对数学兢兢业业之外,其余的时间我不必惶惶不安。我高二的主要成就是读完了金庸的十四部小说,高三则是重温四大名著。

高三的第一次质量分析我考了地区的文科第一名,这让老师们又惊又喜,开始替我打算报这个呀考那个呀,七嘴八舌,莫衷一是。而我像一切乖乖学生一样,对此毫无主见,当时我正在温习三国演义,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诸葛亮的儿子娶了后主阿斗的女儿,如果这一对小夫妻年纪仿佛的话,诸葛亮生儿子必然在四十多岁以后了,那么这个儿子恐怕不是那位聪明的丑太太黄氏所生,难道诸葛亮纳了妾?抑或是黄夫人老蚌生珠?这个问题扰得我心痒痒的,于是我打算报考历史系,去考证一下诸葛亮的纳妾情形,顺便还能弄明白曹冲的母亲环夫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在曹操的爱情生活中占有什么样的位置等等。

但时值九十年代后期,在我所处的小县城里,人们的想法是成绩好应该学金融贸易法律外语等等,学历史中文就太可惜了,其实这种想法在一段时间内是四海之内皆同此心的,这里也就不再啰嗦了。总之到了填报志愿的最后关头,我老爸眼看我在八卦考证大师的错误路上一往无前,只得发话道:“喜欢历史文学当然很好,但不非得当成专业,你不爱去学金融贸易,至少也该读个外语,也算有个一技之长。”爸爸对我一向娇纵,只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说上一两句。作为报答,我对爸爸的这“一两句”从来是言听计从。这一次我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例外,于是听凭父母替我选了北外日语系。高考时我仍然考了地区的文科第一,并没有实现老师让我拿个全省状元的期望,但这已经足够实现我的志愿,于是我就高高兴兴地到北外上学了。

在这里我没有回避“高考成功”这个话题,这个话题虽然有点滥了,但人的成长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如果拨开高考表面的烦嚣,平心静气地去看待它的话,我们不得不承认高考在我们人生中的重要性,它像一个分水岭,初步界定了我们的阶层和今后可能的发展方向,并且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

我是一个小县城的普通女孩,我人生的前十八年,并没有什么值得为人称道的地方,但考了一个地区第一名后情况就有所不同。首先,这件事极大地膨胀了我的自信心,使我误认为自己在考试上可以无往而不利;其次,它使父母对我十分乐观,即使我的决定荒唐奇特,他们也会加以纵容。于是盲目自信的我在失控的情况下横冲直撞,就出现了上文决定备考P大法学院的那一幕。

我稀里糊涂地开始大学生活,我对日语谈不上热爱,但也不讨厌,大学四年学得还算用功,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我得了一个笹川奖学金,到日本横滨一个女子大学听了半年课。女子大学的课倒也平常,但是图书馆里的藏书令人惊喜,我在图书馆里泡了整整六个月,夏日悠长,加上孤身在国外,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我感觉自己的想法就像随机变幻的电脑图案一样不可确定,但它们似乎又在竭力组合出一个有逻辑联系的画面。我懒得多想到底是什么联系,于是任凭自己沉溺在书堆里,等着完整的想法自己浮出水面。

我随身带了一本《汉魏六朝诗选》,这本书被我翻得软塌塌的。当我第120遍念叨左思的“秋风何洌洌,白露为朝霜……”的时候,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终于找出自己神思恍惚的原因了。我发现原来自己真心喜欢的是沉浑慷慨之声,希望能够亲近经世治国的境界,而在我专业所能通向的道路中,我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我胡思乱想的根源在于目标的模糊不明。我不向往作翻译,不想在中日之间买东卖西,也不愿意专门去研究日本文学。在我看来,日本的近代文学胡言乱语,离奇诡异;古典文学则小情小趣、小模小样的,看到蛛丝儿上挂着一滴晶莹的雨珠就要感叹半天,真真把人闷煞。

现在看来,我的这个理想更近似于“意淫”,即意淫了“经世治国”这四个字,我发现理想的缘起太过浪漫,而所谓的理想本身又十分抽象。我学了三四年日语,几乎像孩童学语,思想上并不比高中时候高明多少,我越是肤浅细碎,便越是向往深刻宏大,而为我中华法治之路竭尽绵薄之力这个伟大的理想便在我对“深刻”的追求之中诞生了。

我在大四上学期回国的时候,心里就有了报考法学院的念头。而这个想法最终成真,则是父母的无为而治和阿建的推波助澜的共同结果。

阿建是我的BF,再早一点则是我的高中同学,他是一个经典的好学生,以例行的理科第一考进T大物理系,此中过程虽然并无新意可言,却也来之不易。阿建在一张给我的新年卡上写了一句生平最有诗意的话:“自从那次英语竞赛认识你之后,我的心里就存了一个温柔的角落……”,我震惊于爱情的力量使朴讷的阿建迸发出诗意的火花,于是钻进了他的温柔角落。

阿建替我找到了北门外的一个大学生公寓的房子,又带着我一同去看。过了小河蜿蜒往东北,有一条四五百米长的小街,街两边尽是些小饭铺之类,那个大学生公寓叫做双清园,公寓二字听起来神气,其实这个双清园里只有五排平房,外加一座灰蓬蓬的简易二层楼,就是在很多建筑工地上可以看到的那种临时的小楼。我的新居就在这个唯一的二楼上,小屋子四四方方,一共十平方米,一张上下铺的铁架子床,一桌一椅,还有一个斑驳的书架,陈设虽然简单,但屋里很干燥,墙壁也洁净。我和阿建看了以后都非常满意,我们把屋子打扫干净,买了些浅紫色的包装纸把靠床的墙壁糊了糊,用大白纸把书架包了包,又买了一块浅粉色的布作窗帘,一块藏青色的花布作门帘,还买了一个挺漂亮的简易衣橱放在床头,小屋子顿时焕然一新,很有几分可爱。

小屋子的房租是每个月350元,如果季付和半年付,还会优惠一些。我从卡里取了两千块钱,一下子交了半年的房租,还多出来二十块钱。于是我和阿建去外面街上找了一家比较干净的小馆子,要了一个宫保鸡丁,一个尖椒土豆丝,一个酸辣汤,一杯扎啤,还有两碗米饭,吃得心满意足,算是庆祝乔迁之喜。等到我们俩从小饭店里出来,已是薄暮时分,外面的小街比白天繁荣了许多,支起了好多烤羊肉串煎鱿鱼的摊子,烟熏火燎,热热闹闹的。我们一边往新居走着,一边给小街起了一个名字,就叫做“串儿街”。于是我在这里安营扎寨,预备开始一段新生活了。

第三章 新知

 

这个清秀的苏州女孩和一只小白猫一起跑进了我的房间,挽救了我在双清园的第一个早晨。

 

双清园的第一个早晨来得格外早。我起床的时候楼道里还静悄悄的,水房里只有一个大嫂正在拿着一个小电饭锅淘米,大嫂敦敦实实的,怎么看也有三十五六了,我很诧异,没想到大学生公寓里还会有这么生活化的景象。水房就在我的小屋隔壁,也和我的小屋一般大,两边各有一排水管,每排五个水龙头,靠窗摆着一个巨大的圆塑料垃圾桶。此时只有我和大嫂在用水,水量很足,水泥地面也很干燥。这时候,大嫂洗好了米,叫了一声“兰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应声而至,小女孩穿了一件蓝花裙子,瘦瘦高高的,手里端了一个小瓷碗,碗里放着三个鸡蛋。大嫂把电饭锅交给小女孩,接过小瓷碗仔细地洗鸡蛋。

这时候传来咚咚的脚步声,一个人探进半截身子,把手里的什么东西往水槽里一倒,我正把洗面奶揉了一脸泡沫,低着头冲洗,眼角扫见一股浊黄的水流绕过我的脸盆,向下水管奔去,同时鼻子里顶进一股腥骚之气,由于我的脸盆的阻碍,一部分浊黄奔流不畅,还在我的脸盆边打着旋儿,我大惊,脱口大叫道:“你干嘛呢!”

进来一个穿着艳丽的大花睡裙的女孩,睡裙的领口开得好低,触目只见一片丰腴的白腻,女孩的卷发乱蓬蓬的,斜睨了我一眼,带些慵懒地说:“我倒尿呢!你看不懂?”

女孩的回答实在大出我的意料,我不由得愣住了。在学校里的时候,如果大声说“你干嘛呢!”或者“你这人怎么这样呢!”,已经是表达非常强烈的不满了,对方通常会说“不好意思”,或者至少会理亏走开。可是这个女孩懒懒地说“我倒尿呢”,这么诚实的回答让我的大叫和不满轻飘飘地没个着落处。我心想,女孩的这个回答说明她不觉得在水槽里倒尿这个行为是理亏的,那么我的脸盆在那个什么的通路上,被污染也是正常事件啰。既然她严重欠缺公德意识,我如果跟她讲道理说“水房是洗脸的地方,你应该去厕所倒尿”,多半会被她嗤之以鼻。那么我还是凶一点说“你就算倒尿也不应该弄脏我的脸盆”比较好,这样只是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加理直气壮一些。

我正要开口,女孩已经一甩长发,转身款款地走了。

大嫂看我愣在那儿,安慰我道:“你别跟她一般见识,那个女的泼着呢,前几天她还和这儿打扫卫生的大吵了一架,你知道为什么吗?她把大便往这个桶里倒……”大嫂指了指窗边的大垃圾桶,鼻子嫌恶地皱起,“她还在这儿刷马桶呢,打扫卫生的就来了,人家能不生气吗?”

我愕然:“那为什么还让她住在这里呢?”

大嫂说:“这儿的老板又不打扫卫生!只要收钱就行了。”

说完,大嫂端着鸡蛋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在水房里。我胡乱冲洗着脸上的洗面奶,脸盆边渐渐变成了清水的模样,脸盆冲干净以后,其实倒看不出来和尿亲密接触过,可是我的心里终究嫌恶,终于丢在了水房里,想到居然张口结舌地吃这样一个哑巴亏,心里好不窝火,已经很久没有过的怒气一点点地从心底浮了起来。

 

 

我并非生性斯文,恰恰相反,我从小脾气暴躁,加上直肠直肚,受了委屈只会诉诸暴力,倒是极为符合我们那边既“憨”又“悍”的民风。小学时我和一个男孩子极有缘分,这种缘分表现为我们从一年级一直厮打到四年级,每次闹得鸡飞狗跳、天怒人怨,再由老爸老妈来收拾残局。我们是如此知己知彼,以至于长期以来势均力敌、难分上下,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头的优势渐渐变得明显起来,最后一次我已经被他打翻在地,情急之下我奋力挥起铁文具盒把对头抽了个满脸花。四年混战的最终结果是我们握手言和,在小学的最后一年里称兄道弟、横行学校。可惜不久之后我就跟爸妈搬到了县城,从此离开了那个可以用武力赢得尊重的乡村。我对老对头一直怀着温馨的好感,但关于他的最后消息却是他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而锒铛入狱。那是我在大学第三年的事。据说一次村里放水浇地的时候,老对头家和邻地的一家起了纠纷,那家人多势众,老对头的爸妈很吃了亏。老对头回来见状大怒,顺手抄起一把西瓜刀,一脚踹开那家的门,把西瓜刀往饭桌上只一丢,刀尖入木三分,刀身微颤地闪着青光。老对头似笑非笑地说怎么着,显得你们家弟兄多了是不?你们几个一块儿上,今天陪哥们玩玩。那家的弟兄原本还矜持着要一对一,后来果真一块儿上了,混战之中也不知怎么就动了刀子,一个弟兄挨了一下子,退到一边观战,开始还呐喊助威,渐渐没了声息,等大家战罢收兵的时候,发现那个不幸的男孩子已经气绝身亡。在一片哭天抢地声中,老对头倒镇定得很,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我给他偿命就是了。于是去投案了。

老对头出事的消息让我唏嘘不已,老对头是一个长得相当精神的男孩子,带着几分豪爽,几分剽悍,他本来应该有一个更好一点的人生的。据说在他的定罪问题上,曾经有过故意杀人罪和防卫过当的争论,但最终还是定了前者。这罪名的一出一入相去何止千里,而“持刀、上门”这一情节在其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可是作为他的老乡兼老对头,我知道他持刀上门的时候压根没有想要伤人,持刀只不过是壮壮行色,甚至带着几分乡野式的浪漫。可他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在上了中学以后,由于所处的都是斯文的环境,原有的戾气渐渐消散。从老对头出事以后,我对“好勇斗狠”突然有了一种类似悲哀的感慨,当一个人处在一个弱势的阶层,再怎么泼悍终究也是弱势。如果说泼悍是不幸身处底层的人维护尊严的手段,那么心智才是能够掌控自己命运的武器。正如贩夫走卒可能需要用一身腱子肉来护住妻儿,而真正的实力人物却只需羽扇轻挥,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我慢慢收拾起我的洗面奶和刷牙杯,脑子里转了几个念头,想着怎么整治那个可恶的女孩,一会儿想把她揪到楼道里大吵一架,引来越多的人看越好,看她以后还有什么脸在这里出入;一会儿想冲到她的屋子里,得着什么就砸什么,对她实行经济惩罚;一会儿又想在水房里贴一张纸大骂她一番,反正她不得人心,大家想必乐观其成……总之几个念头个个恶毒,光是想想就很激动人心。

我想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好生无味,不管我和她对骂还是对打,显然都和泼妇无异,难道我前脚刚出校门,后脚就沦落为要靠撒泼耍横才能不受气?这个想法吓了我一跳,顿时有种堕身底层社会的恐惧感。有句话说得好,你和什么层次的人计较,你也会变成什么层次的人。两个女人扭在一起打架,你能看出哪个高雅一点,哪个粗俗一点吗?……唉,罢了罢了,哪怕是精神胜利也好,这个亏就认了吧。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闷闷地对着大镜子梳头,水房里的那一幕使我开始新生活的兴奋劲儿大打折扣。

突然,镜子里一个白影儿一闪,我回头一看,却是一只长毛的小白猫。小白猫圆圆的脸,一双碧蓝的大眼睛,脖子下面像狮子似的有一圈长长的鬃毛,模样十分威风可爱,它走到我的衣柜跟前,左嗅嗅右闻闻,我又惊又喜,生怕吓跑了它,忙蹲下来柔声叫道:“咪咪!白白!小白咪咪!”小白猫抬头看着我,竟然喵喵作答。我想起抽屉里还有两根火腿肠,是我准备吃泡面的,忙找了出来。哪知这小白猫竟像是认得这个东东,不待我咬开塑料皮,就呜呜大叫,作势来抢。我不禁失笑,摸了摸小白猫的脑门儿,把火腿肠喂给它吃。

这时候,只听得一个柔和的声音道:“原来跑到这里来了呀?”我抬头一看,门口站着一个窈窕的白裙子女孩,童花头,眉目清秀,细长的黑眼睛笑意盈盈地看着我。

我一笑:“是啊,不知道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是你的小猫吗?”

女孩说:“不是我的,这一两个月来它一直在院子里跑,可能是谁搬家丢下来的吧?挺可怜的。”

说着,女孩也蹲下来看小白猫吃火腿肠,小白猫并不在意,照旧旁若无人地大嚼。

女孩抚摸着小白猫的后背,说:“刚刚它跑到我屋里去了,我一不留神,它竟然在我的脸盆里撒尿,我吓它一吓,它就跑到这里来了啦。”

女孩的声音软软的,每句话的最后一个音略微拖长半拍,带着几分温柔俏皮。

我觉得很有趣,说:“原来如此!怪不得刚才它在我衣柜那儿东闻西闻呢,大概也想留个记号吧?”说着,我指点着小白猫:“不害臊!你还有尿要撒吗?”

女孩眼光一转,神色里竟带着几分亲切,对我说:“你也喜欢小猫?”

我点头:“那当然。我们家过去有一只黑背狼狗,一只虎皮花猫,都威风得不得了。我和它们最好了,可惜后来黑背病死了,虎咪前些年也老死了。把我妈伤心坏了,后来我们家就一直没再养这些。”

这时候小白猫已经把火腿肠吃完了,但似乎并不想就走,两只碧蓝的大圆眼睛看着我们,心满意足地舔着粉红的小鼻子。女孩把小白猫抱到怀里爱抚着,我起身拉开床帘,请女孩床上坐,她迟疑了一下,坐到椅子上,说道:“你是刚搬来的吧?过去这个屋里住着一个女孩,她也很喜欢小猫。她还给这个小白洗了好几回澡呢。”

我略说了几句自己的情形,女孩点点头:“咱们这里好多人都是要考研的。我今年年初就到北京来了,准备考社科院的文学所,我就住在7406,咱们只隔几个门呢。我叫杜萱萱,就是萱草的萱,草字头的那个,你呢?”

我报上名字,却见萱萱惊讶地扬起了眉毛:“岑、绿、绮……那不就是绿绮琴的绿绮吗?这么好听的名字!”

我大吃一惊。这倒不能怨我大惊小怪,实在是我活了二十多年,向人通名报姓也有几百上千次了,却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绿绮”二字和“琴”连在一起。记得和阿建拍拖不久后的一天晚上,我们在一教边上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下坐着聊天,空气中槐花的香味正好,我突然诗兴大发,告诉阿建“绿绮”是古琴之名,多么多么典雅,还念了“蜀僧抱绿绮,西下峨嵋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阿建唯唯连声,但随即又聊起别的事来,显然并未在意,我觉得意兴索然,后来也就没有再提。

总之,多年以来我已经安于做一匹“绿绸子”,今天蓦地被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子正本溯源,一时间不由惊喜交加。

我把原委说给萱萱听,萱萱抿嘴笑道:“原来如此!这是你们家老人给你起的名字吗?你们家一定是书香门第吧?”

我已经动了和她攀谈的念头,于是说道:“这是我妈妈给我起的。我哥哥出生的时候,因为是长孙,只好请爷爷起名字,到了我这个丫头片子,大家都不在意,就由我妈妈作主了。”

萱萱问道:“那你妈妈一定很会弹琴了?”

我苦笑:“哪里呀!据说我外婆年轻时倒是又会画画又会弹琴,可是到了我妈妈这一辈就完了。只有我大姨趁早考了大学走了,底下的全都在乡下种地,别说古琴了,就是二胡也没有呢。我妈妈给我起了个琴名,照红楼梦上的说法,应该叫做‘意淫’吧?”

萱萱说:“那时候是这样的。你妈妈虽然没有机会学琴,但她一定看了不少书,才能给你起这样的名字。我看你的样子,你一定也很喜欢文学吧?”

我也许算是喜欢文学,但只是外行看热闹,并无什么高妙的见解,不足以跟人高谈阔论。而且我所处的环境一向比较“厚洋薄土”、“厚今薄古”,上学时寝室里偶尔谈论中国文学,都还停留在“喜欢宝钗还是黛玉”的阶段,让人不想开口。久而久之,我便觉得文学这个东西非常主观,非常私密,大家各取所需、悠然心会就好,没有必要跟人谈论。可是今天这个刚刚认识的女孩这么问,我竟一点儿不觉得突兀,欣然想说点什么,却发现长期以来胡乱塞进去的东西在脑子里打着旋,似乎争着往外出,又似乎互相推脱着不肯出来,我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会儿,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泄气地住了嘴。

萱萱的唇边漾出了浅笑:“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了。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对吧?真巧,跟我正相反。”

我又吃了一惊,我说了这么一大堆,却被这个女孩一句话概括掉了,有点不甘心,但我仔细想想,这个概括竟然称得上“中肯”二字。原来我对自己的偏好,竟然不如这个刚认识我的女孩把握得准确。我有点不是滋味,却不能不佩服她的敏捷。

萱萱说:“我挺没出息的,就喜欢红牙拍板晓风残月之类的东西。不过,我欣赏能够欣赏铁板铜琶的女孩,很高兴认识你。”

萱萱的最后一句话说得有些绕,不过倒也不难听懂,我讶异地看了看她,萱萱细长的黑眼睛闪闪生辉,满是真诚和欣喜。这副表情一下子打动了我,在我二十多年的生涯中,还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如此真诚地告诉我“很高兴认识你”,我受宠若惊,又有些惶恐,担心辜负了她对我的好感,可是不消片刻,这些杂念便淡去了,剩下的也只是简简单单的高兴——我认识了这样一个率真的朋友。

萱萱是个苏州女孩,原来是做会计的,上的是苏州的一个什么金融或者财税的大专——关于这一点,她并无意含糊其词,只是我没有听清楚也没有再问。她最讨厌的就是和数字打交道,最不在意的就是那阿堵物,所以可想而知这份工作对她来说有多可怕,但日子也便这么一天一天地过。有一天晚上,月光满窗,萱萱夜半难寐,翻起了自己过去写的一些旧体诗,心里百感交集,忍不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它们敲出来发到了网上,署名“潇湘云渡”,没想到就此认识了一个名叫“碣石潮生”的诗友。两人越聊越投缘,后来诗友发来了照片,竟是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一脸北国的阳光。男孩名叫赵竞,是T大法学院的研究生,专攻经济法,辽宁大连人。江南才华横溢的柔婉女孩显然深深打动了赵竞,而北国英俊的高才生也最大限度地触发了萱萱的遐想。于是在两人认识半年之后,萱萱便飞到了北京,来到了赵竞的身边。

萱萱浪漫的爱情故事令我歆羡不已,相形之下,我所拥有的故事实在是平淡无奇。但这样浪漫的故事也只有清灵的萱萱才配得上,平庸如我,既没有写诗的才华,也没有可以和帅哥珠联璧合的美貌。我和萱萱虽然可以促膝而坐,谈诗论文,但是我始终只能是个世俗之人,而柔婉如萱萱,却可以是传奇的主角。在此之前,她可以用诗歌飞越碣石潇湘之间的迢迢路途,在此之后,她也可以用理解留住一颗流浪不羁的心。

那天我们一直谈到了上午九点钟,萱萱告辞的时候我恋恋不舍,我们一见如故,丝毫没有交浅言深的不自然感。我送萱萱出来,却正碰上水房里的那个蛮横女孩,她从我的斜对门出来,拉着一个瘦瘦男孩的胳膊,穿一件黑纱吊带裙,绯色高跟凉鞋,打扮得粉融融的。我看了看她,一点儿也没生气,心想原来是一对小鸳鸯同住,在十平方米的小屋里,敢于当着自己爱人的面那个什么,真是勇气可嘉,佩服啊佩服。

 这是我和萱萱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我在双清园的第一个早晨,这个清秀的苏州女孩和一只小白猫一起跑进了我的房间,和我谈起了文学。我到T大上自习的时候,买了一个面包坐在一教后面的山坡上吃,看着坡上碧油油的青草,心里充满了欣喜。萱萱挽救了我在双清园的第一个早晨,让我的新生活开始于一片诗意之中。

第四章  雪螭

 

自从跟了萱萱,小白猫不但认得了雪螭就是自己,连仪态举止也一天天地温文尔雅起来。

 

 

    搬到双清园之后,我开始寄生在T大的校园里,吃饭、洗澡、上自习、甚至购物都在T大解决。我搬来的时候,T大正值期末考试,自习室挤得满满的,我就在双清园的小屋里看书。双清园虽然人满为患,但白天却很冷清,我就趁着这个时候洗衣服。因为我们这个简易的小楼,一旦一楼用水的人一多,二楼水就上不来。我发现我第一天早晨看到的那位大嫂总是待在水房,似乎有洗不完的东西,而那个叫兰兰的小女孩好像在小屋里做功课,隔一会儿就叫妈妈过去看一下。有一次兰兰问大嫂一个地理问题,我碰巧还记得,于是就和她们攀谈起来。原来她们母女是来陪读的,大嫂一家本来在深圳工作,后来去年大嫂的丈夫来T大管理学院读MBA,就举家迁了过来。兰兰本来应该读四年级,但北京学校都要收不菲的借读费,就没有去上学,而在家里自学。我进过他们的房间,十平米的小屋塞得满满的,有好几只衣箱和电饭锅、碗筷等什物。后来我有时帮兰兰讲讲语文和地理历史,也喝过很多次大嫂炖的很香的汤。

        萱萱从来不到教室里自习,她喜欢去树荫下、草地上看书。可惜北京不比苏州,不是太冷就是太热,短暂的春天里又风沙漫天,算来萱萱来京将近半年,适合她出门看书的日子也实在不多。于是我总是可以在萱萱的小屋里找到她,我去找她聊过几回,后来担心打扰她,就踌躇着好几天没有再去,没想到她竟自己来找我了,让我很是惊喜。萱萱是个古典意义上的才女,能诗擅画,有一肚子的掌故。我看过她画的一幅墨梅,清清瘦瘦的几枝,花也寥落,透着一股子冷寂之气,像是一个古代隐者的手笔。但萱萱写诗却清新可喜,甚至有的还颇有气势,我偏爱她的一首浣溪沙,现在还记得几句,“星散黄花媚野川,已收新稻寂田原,遥遥村落有炊烟。”若是把“新稻”换成“新麦”,就活脱脱是我记忆中童年的景象。捧着一大把野花兴冲冲地回家吃饭的小女孩,不知不觉中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萱萱的诗唤起我对一些很单纯的东西的怀念,令人惆怅不已。

萱萱和我开始时还净聊一些形而上的东西,慢慢地就转到女孩子的话题上了。我对那位浪漫故事的男主角——“碣石潮生”君一直好奇不已,但我有一个毛病,就是对“华丽”的男孩有一种本能的疏离感。“华丽”有可能是特别英俊、特别优秀、特别浪漫、特别……像此时的“碣石潮生”,以及后来辅导班上那个唱《边缘》的歌手,都给予我一种“华丽”的感觉。而阿建虽然也是T大“高才生”,我童年时的老对头虽然带着几分绿林色彩,他们却不使我感到华丽,甚至我一见他们就有种亲切之感,这也许只能说是天性使然吧。

我既然觉得碣石君华丽,就没有主动要一睹其风采的渴望,而萱萱是个安静的女孩,自然不会把他塞给我认识,但我们还是见面了,而且颇有戏剧色彩。

 我们是在十四食堂遇见的,十四食堂会做一种极好吃的螺丝饼,那天我们还要了豆花鱼,我吃得心无旁骛,恍惚听到阿建叫了一声什么,随后感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来到了我们身边,亲热地拍着阿建的肩膀。我抬起头,看到一张帅气生动的脸,谦和地朝我们笑着,而在几步远的后面,萱萱那扬眉惊讶的样子正好落在了我的眼中。

萱萱和我都万万没有想到,我们俩都秘而不宣的BF——赵竞和阿建竟然是曾经同住一个宿舍的师兄弟!

赵竞考进T大,原本读的是物理系,他比阿建高一届,但住在一个房间里,赵竞多才多艺,是系足球队的前锋,又是校乐团的萨克斯手,还擅长下围棋。阿建为人朴实无华,但是围棋下得着实好,因为这点特长,得到了赵竞师兄的青眼相看。赵竞上到三年级的时候,突然感到自己这样的人其实是应该学法律的,若是在别的学校,这个想法只能通过考研来实现了,但是赵竞身在T大,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T大在建国后被定位成一个工程师的制造工厂,一直心怀委屈,后来形势变化,它就致力于恢复综合大学的荣光。九十年代后期T大法学院复建,这个新生的法学院起点很高,血统上装作自己是留美预备学堂时期的法科的一脉单传,硬件上很快有了方正堂皇的明理楼,师资上则挥动T大的大旗,从东北西南抢来了不少名教授。它对外大挖其他学校的墙角,对内则大挖T大各系的墙角,直接从其他系招收愿意转专业的优秀学生。赵竞就这么转到了法学院,并且顺利地读了研。

 赵竞转系后,仍旧在原宿舍住了很长时间,即便搬走之后,和阿建还是要好的棋友。我曾经对阿建说过萱萱的故事,但阿建对诗文一道毫无兴趣,而且他也并不知道赵竞会写旧体诗,围棋对赵竞只是爱好之一端,而对阿建则几乎是他课余生活的全部。

那天我们都感叹世界真的很小,为彼此交叉的联系感到惊讶和有趣。我们相谈甚欢,我发现赵竞虽然优秀多才,但并不给人冷傲难以接近之感。他彬彬有礼,谈话时认真地应对别人的每一句话,极有修养。不过等我们告别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奇怪的词——“圆熟”,可待我去想这个词从何而来、有何根据时,它却又消失得了无痕迹了。

 

七月中旬之后,我开始在P大上辅导班,辅导班上了快到十天的时候,新鲜感渐渐掩饰不住课程的艰难,我越来越吃力起来。我从三月份才算是正式开始学习法律,其中夹杂着毕业诸事,而且买的书一大半还是错的,刚刚勉强把十门课过了一遍,程度犹如蜻蜓点水。所以如果老师采取的方法是提纲挈领地把一门课的脉络理一遍的话,我还能努力记下笔记来,但如果老师是就一些重要问题展开分析的话,凭我的功力,一会儿功夫就失去了线索,于是老师的话头隐没在云遮雾罩之中,我则大瞪着两眼发傻。每当这时候,胡曼卉就会哈哈一笑,慷慨地让我抄她的笔记,大概有我这么个不学无术的宝贝在旁边,也会让她放松不少吧。

不过,我虽然听着吃力,心情还是很愉快的,当从头开始学习一门新知识的时候,那种“无中生有”的过程实在很有成就感。上辅导班的期间,我学习的热情空前高涨,几乎可以用上“如饥似渴”这样的好词了,上完课回到我的小屋以后,还常常抱着书爱不释手,可以看上好一会儿才觉得困,津津有味的感觉仿佛兔子在大嚼白菜叶

  我上辅导班的时候,萱萱很少来打扰我,这一天我下课后心想该去看看萱萱了,可是刚刚回到我的小屋门口,就看到门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龙飞凤舞的大字只有功力不凡的萱萱才能写出来:

“绿绮,你回来以后马上来找我好吗?”

我有些惊讶,正想开门放下书包,萱萱的房门刷地打开了,萱萱探出头来,一看到我,叫道:“太好了!绿绮你总算回来了!你快来啊!”

萱萱说话一向轻声细语,可今天听她的声音竟带着几分惶急,我吃了一惊,连忙三脚两步地跑过去,萱萱的大半个身体藏在门背后,原来怀里抱着那只小白猫。小白猫见我风风火火地闯进去,有些受惊,在萱萱怀里挣扎了几下,萱萱慌忙轻轻地拍抚着它,一边急急地对我说:“我下午去喂小白,发现它走路一跛一跛的,还不让我碰,原来它的腿受伤了,你看……”

萱萱轻轻地拨开小白猫的长毛,我一看之下顿觉头皮发麻,只见它的一条后腿的打弯处缠着好几圈细铁丝,铁丝两边的皮肉肿起来老高,铁丝看上去竟像是陷进了皮肉中,紧贴着铁丝的白毛上还沾着点点血迹。我妈妈是医生,可是我从小就怕看伤口之类血糊糊的东西,但我看萱萱皱着眉头,脸上肌肉紧张,显然比我还怕得厉害,我定定神,轻轻地拿住小白猫的伤腿,想找一找铁丝的头,可是这一下触碰显然弄痛了小白猫,它“嗷——”地大叫一声,一个鲤鱼打挺,另一只后爪向我蹬来。我吓了一跳,赶紧放开小白猫,总算没被它蹬着,可是小白猫的情绪更不安定了,拼命地往地下挣。萱萱连忙抱着小白猫坐到床上去,一边抚摸着它,一边柔声哄着“咪咪乖……乖乖咪……不疼了不疼了……”。小白猫好像很信任萱萱,把头钻在她的怀里,低声叫着,慢慢地安静下来。

我再次凑上去,终于在小白猫后腿的内侧找到了铁丝的头,一见之下不由得又惊又气,只见铁丝的两头被拧了好几扣,绞在一起,下端陷进了小白猫的皮毛里,从两股铁丝拧在一起的紧密程度来看,这绝对不会是用手拧的,而应该是用钳子之类狠狠一转的结果。这种细铁丝在双清园很常见,我们挂窗帘、挂床帘都是用的它,可以推想也许是某个屋子里的人正在拉铁丝挂窗帘,小白猫运气太坏不巧被他们看到,于是闲极无聊的家伙们就拿小白猫开涮……

我知道世上有的人非常讨厌猫,有的人简直就是憎恶一切动物,像法国甚至还专门出了书来探讨人类的这种心理,但无论说得多么深奥,归根结底无非是因为人类的愚昧和残忍,对生命的冷漠和对自身欲望的毫无节制。像给小白猫绑上铁丝的那个人,也许只是为了取乐一番,转身就会把这件事忘个一干二净,但这只流浪的小猫自己无论如何不可能解开,腿慢慢地发炎、溃烂,之后就会坏死,然后它也许默默地死在某个角落,也许在此之前就惨遭捕杀。以人类所造下的这些无谓的杀孽来看,以后不管是出现《后天》那样的场景,还是走上自相残杀、同归于尽之途,都只能算是天理昭彰。

我顾不上诅咒施暴者,赶紧去解铁丝的头,可是两股铁丝已经粘在了一起,很难分开来,而且手指甲相对于细铁丝来说,还是显得太脆弱和粗笨了,萱萱连连摇头,说:“这样不行的,我的指甲还比你长,可是刚才费了半天劲儿也解不开,加上小白猫又不老实……”

我想了想,记起我有一个医用止血钳,那是我从家里拿来的,本来以为可以当成拔眉毛的镊子,止血钳的尖儿像鸟咀一样又弯又细,很是灵活,于是忙去拿了过来。我轻轻拉开小白猫的腿,用止血钳夹住一股铁丝锁定,手上用力,缓缓地一扣一扣解开。铁丝头上的扣解开之后,我试图把它从小白猫的腿上绕下来,这还是外圈的一段铁丝,可以看到并没有直接碰触皮肉,可是一动之下,小白猫已经忍无可忍,怒吼一声,竟然一把蹬开萱萱的手,一头钻进了床底下。

萱萱抚着胳膊上的一道血痕,手足无措地看着我,我吓了一跳,小白猫毕竟是只流浪猫,被它抓出血来还是应该小心。我说:“要不,我们去医院打一支疫苗?”

萱萱摇摇头:“我从小和猫玩,也不知道被抓过多少次了,没事的。倒是小白,它不让我们碰,可怎么办呢?”

我看萱萱的伤口是又长又浅的一道,这种开放式的伤口倒是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于是说道:“我去药房买点消炎药,你先把伤口洗一洗,挤点血出来。小白过一会儿会出来的,铁丝扣解开了,剩下的就好办了,不用担心。”

萱萱点头答应。

我骑车去T大里的药房,买了一小瓶酒精,一小瓶红药水,一盒青霉素胶囊,一袋医用棉签,又去小超市买了一袋烤鱼片,等我回来的时候,小白猫居然还没有出来。

萱萱打开箱子,找出来一件厚厚的蓝牛仔服,又拿出一双冬天用的皮手套,嘴里一边说着“看它还敢抓我!”,一边穿戴整齐。接着,我们拖开床底下的纸盒子,萱萱钻进床底下,把蜷在角落里的小白猫拖了出来。

有了刚才的教训,我们心想长痛不如短痛,决定速战速决,萱萱把小白猫抱在怀里,猫头正好伸在她的腋下,萱萱一手抓住小白猫的两个前爪,一手握住它的一只后腿,说:“我按得住它,你快一点啊。”

我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握住小白猫的伤腿,在小白猫的惨叫声中,一鼓作气把铁丝拉了下来。从血糊糊的皮肉之中把铁丝拉出来的“手感”真是糟透了,整个过程前后大概也就是几秒钟的功夫,可是我的冷汗已经流到了眼睛里,身上又冷又热。

萱萱满头大汗,别过脸不敢看小白猫的伤口,小白猫的伤口两侧虽然肿起来挺高,但破皮的地方肉色鲜红,伤口处只流出一点血,我拿面巾纸擦了擦伤口,高兴地说:“还好,萱萱,幸亏你发现得早,要是发炎了咱们就只好送它去医院了,那可损失惨重……”

萱萱瞥一眼小白猫的腿,神色也放松下来。

我拿棉签蘸了酒精给伤口消毒,可能是太累了吧,小白猫对酒精的反应远没有我想象的强烈,只是低声呜咽着,并不使劲挣扎,擦了几分钟酒精以后,我给小白猫涂上红药水,并不把伤口包起来,因为我有个印象,好像这样的伤口露在空气中会愈合得快,于是整个工序算是告一段落。

我们放下小白猫,如释重负,心情很好地洗手洗脸,把萱萱的伤口也消了消毒,然后拿了一粒青霉素胶囊,把外皮剥去,将里面的药粉用水化开了,洒在烤鱼片上喂给小白猫。

小白猫到底是生命力旺盛,伤口没几天就好了,又开始活蹦乱跳。小白猫受伤事件之后,萱萱再也不放心它在外面无依无靠,于是收养了它,取名为“雪螭”。我笑这个名字书呆子气,粗生野长的小白猫可怎么消受得了。可说来也怪,自从跟了萱萱,小白猫不但认得了雪螭就是自己,连仪态举止也一天天地温文尔雅起来。

 

萱萱收养雪螭以后,我们的生活又多了很多乐趣,。萱萱一直在自学文学史,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正在看唐宋散文,等我快上完辅导班的时候,她已经看到了明清小说。萱萱经常从袁枚《子不语》或者王世贞的《艳异编》里挖出一些可笑可骇可叹的故事,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听。这些“不正经”的书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而如今没有时间去看的,它们带来的气氛和我当前心心念念的刑法民法诉讼法是这么迥然不同,让我在一笑一叹之中压力全消。讲故事的时候,萱萱完全撕下了平时那副文静端庄的假面,眉飞色舞、指手画脚,有几次还差点把我的椅子笑翻,全然是一副傻大姑娘的做派。在谈天论地之中,我们的友谊也在飞快地增长,即使是好几年以后,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这段快乐的青春时光仍然让我怀念不已。

辅导班上完之后,我的当务之急就是去买书。P大法学院虽然并不指定参考书,但是他们的本科生上课毕竟有一本主要的教材,我以前信息不灵,买的是一套高教出版社和P大出版社联合编的红皮书,这里面只有几本歪打正着了,大部分都需要重新买。

P大法学院2002年的考试科目是五门,除了政治和外语,还有三门专业课。像我想报考民法专业,那么我要考的法学专业课就是:

1.专业综合(一):包括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2.专业综合(二):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3.民商法专业课:包括民法主体部分和民事特别法。前者主要是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以及继承法等;后者主要是商法、知识产权法和婚姻法。

这些课拉拉杂杂地加起来,要买的书还在十余本之多。我列了一张购书单,带了三百块钱直奔P大里面的新文化书店,这个书店门脸很小,但是名气很大,法律书又全又新,而且可以打八五折。我要的书虽多,但都是基础教材,一会儿功夫就找齐了,我在书店里东翻西看,可是眼下只要是稍微专业一点的论著,我就无法看懂。

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岑绿绮,你也来买书哪!”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胡曼卉。她今天化了个淡妆,穿了一件紫色绣花丝衬衫,短俏的白裙子,神采奕奕,比上辅导班的时候漂亮了很多。

我赞了她一句,问道:“你怎么不去律所上班呢?”

胡曼卉说:“我辞职啦!本来我打算九月底再辞职的,可是想想那就没有多少时间复习了,还是准备充分一点好。”

胡曼卉看我东翻西找,全无章法,建议我买一套台湾学者王泽鉴的民法判解研究,说这是考民法专业的必读书,我看了看架子上那一长溜儿民法判解,倒抽一口冷气,心想光把这一套书读一遍怕就不止四个月,心里不由得一阵恐慌,反正来不及看了,还是别买回去吓自己了。

胡曼卉一边指导我看这看那,一边已经手脚麻利地挑了五六本书,有国际金融法,有国际技术转让法,还有欧盟法研究等,都是国际经济法的专业课。挑完书后,胡曼卉拨了个电话,对着手机叫道:“你怎么这么慢啊!我都挑好了,快来付钱!”

胡曼卉的声音干脆中带着点娇蛮,我还是第一次听她用这样的调子说话,觉得很好玩,笑着问:“是你男朋友?”

胡曼卉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这时候,一个圆圆的脑袋探了进来,嘴里还叫着:“来了来了!这么快就挑好了?——哎,岑绿绮?你也在这儿呢!”

我大吃一惊,来人眉眼带笑,胖乎乎的脸上几颗稀稀落落的青春痘,不是胡杲是谁?

胡杲颠颠地跑过来,神态亲密地接过胡曼卉手里的书,跟我寒暄两句,胡曼卉施施然地朝款台努努嘴,我诧异地看着他们,心里满是疑惑。我仔细回想一下我们在辅导班上初见时的情景,怎么想这二位在那以前都是并不认识的,难道刚刚一个月过去,他们就……这、这也太神速了吧!

我问道:“你们……?”

胡杲神秘一笑,胡曼卉则若无其事。见他们这样,我只好收起满腹的好奇。

胡杲把书搬到款台上,胡曼卉一一指给他看:“这四本书是我的,这是给你买的陈兴良的刑法案例,这是今年新编的法条……”

胡杲连连点头,掏出钱包付了帐,胡曼卉突然想起了什么,问我道:“你报了谁的政治辅导班?”

我说:“我没报啊。我也不知道谁的好。”

胡曼卉哦了一声,指指胡杲,说:“这个笨蛋前两天去报了林代昭的班,报就报呗,可他居然报了两个,真是不动脑子!我说我们俩去听一个人讲亏不亏啊!要不,我们转给你一个行不行?给你便宜一点。”

我有些犹豫,眼下最火的政治班并不是林代昭的,而是号称西安军团的四位西安交大教授的组合,据说前两年年年命中大题,名气正是如日中天。

胡曼卉说:“你不愿意就算了!不过你别报林代昭的了,要不你去报西安军团的吧!到时候咱们把笔记综合一下,他们都说是重点的应该就是今年的重点了。”

我欣然同意。

我带了一大包书回到小屋,刚摊到床上伸了个懒腰,手机铃声就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我吓了一跳,拿起手机,只听电话里一个女孩滔滔说道:

“岑绿绮吗?我是筱妍。你还记得吗?就是胡曼卉的同屋,烟台大学的那个……哦,你知道啦?刚才胡曼卉给我打电话了,说她刚刚看到你,忘记帮我问你了……现在我是一个人住了,胡曼卉啊,她搬到胡杲那边了,胡杲,就是坐在她旁边的那个胖子……哦,你刚看到他?……”

我在上辅导班时,和这个叫筱妍的女孩有过几面之交,她和胡曼卉一起在T大西门合租的平房。筱妍也是我们的同路人,只不过她的座位在后面,我们只说过几次话。筱妍的老家在河南,但她大学是在我的老家上的,是烟台大学的法学院,所以说起烟台的海鲜啊苹果啊很有感情,我们两个说着说着,自然就有些亲热。筱妍是一个面相诚朴的女孩,坐在那里一副很安静的样子,不过一说起话来就大有滔滔不绝之势。

我听了一会儿,终于弄明白原来筱妍想和我合租房子。

从筱妍口中,我对胡杲和胡曼卉的一点好奇心瞬间就得到了满足。原来胡杲住在P大西门的蔚秀园里,本来和一个人合租的二居室,后来那个人搬走了,据说胡杲想“图个清净”,就一个人租下了那个二居室。胡曼卉在三天以前搬到了胡杲那里,按胡曼卉的说法,她和胡杲是“合租伙伴”的关系。筱妍急着找人合租,觉得我和她算是半个老乡,又都是考P大法学院的,是最好的人选,分担房租之外,还可以一起上自习。

我暗暗咂舌,要知道蔚秀园因为地利的关系,房价贵得吓人,二居室的月租怎么也得两千以上,这可是我的小屋半年的租金!我从来没敢想象考研的人还可以住那么好的地方。胡杲不事生产,专职考研,还能有此大手笔,看来家道着实殷实,筱妍的“余姚富商”的说法应该是真的呢。

我不想和人同住,阿建常常过来看我,我们需要一个自己的空间。于是我帮筱妍在双清园的黑板上写了个寻合租的帖子,没想到真找到一个合适的,于是筱妍不久就搬了过来。

(考研小说)旦复旦兮

一   边缘

那天我为你弹断了琴弦,

从此一个人坠入边缘。

 

 

七月流火,淡蓝的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杨树叶子在阳光下变成一片炫目的白光,刚刚上午十点多钟,但隔着窗户就能感觉到室外的喧喧热浪。P大理教117的冷气却开得极足,近五百人挨挨挤挤地坐在一起,我还是感到腰上森森生寒,膝盖也隐隐作痛起来,小腹上更是一片冰凉。我暗暗叫苦,没想到P大的空调这么奢侈,这种日子受凉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的身体虽然还行,可每月一次的肚子疼却着实凶险,再被冷气吹一天,晚上只怕要变本加厉。要是换了别的课,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可是此时我只是叫一声苦,转了转逃走的念头,就坚决摒弃了那种可耻的想法,决定坚守阵地,毫不动摇,要知道,我现在上的是P大法学院的考研辅导班啊,P大,法学院,还是考研!

这个辅导班着实是来之不易,当我大清早六点钟来排队报班的时候,前面的队伍已经一波三折,居然还有人夸张地带来了马扎,让我不由地联想起我在北外时看到大伙儿排队领托福报名表时的盛况。那大概是99年的夏天吧,领表的头一天晚上,我们东院的小操场就已经人山人海,大家坐在报纸上打牌、吃零食、高声谈笑,显然预备彻夜不休,来迎接天明时那一张“寄托”自己梦想的表格,那光景俨然是一场圣诞夜狂欢派对。

我没有考过托福,却排过三次托福大队,一次是为阿建领,两次是为朋友领,现在阿建还好好地在我的身边,两个朋友则算是成功地飞跃重洋了。

我似乎与排队有缘,托福大队之外,由于我的牙此起彼伏地染恙,我只好欲罢不能地在黎明时分排在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的大厅里,等所有的牙都治了一圈之后,我也毕业了。而在我毕业仅仅几天之后,我就又排在了P大逸夫壹楼的门口。

现在想来,排着大队辛辛苦苦领来的东西,它的价值多半未必对得起我们的热情,可是在一定的时段里,它太稀缺,而我们又太狂热。大家都想要的东西,想必一定是好的,当年的托福如此,而此时的P大法学院也如此。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种花钱得来的东西都只是一种交易。可是当你定了闹钟,天刚麻麻亮就一骨碌地揣着钱来排队,不敢抱怨价钱贵、不敢抱怨队伍长,只求他们肯收下你的钱就阿弥陀佛的时候,你就已经不是拥有选择权的消费者,而是一个谦卑的追求者了。而正如这场交易关系所显示的,我和P大法学院之间的关系,正是追求者与被追求者之间的关系。尽管在以后的数年里,我曾经屡次反思维持这种关系的意义究竟何在,但在这个2001年的夏天,我却是热烈而真诚的。

P大法学院其实并不见得是全国最强的法学院,但这不妨碍它成为最难考的法学院。以P大百年名校的号召力,法律专业炙手可热的吸引力,正可谓简章一出,应者云集,相对于越来越多的追求者,它却从来不扩招,恰到好处地保持着矜持和所谓的含金量,因此也就不怪大家趋之若骛、仰之弥高了。

虽然说报班来之不易,上课十分辛苦,大家的情绪却着实饱满,许多人像我一样都是来自外校、外专业,能和P大法学院的先生们亲密接触,心情几近虔敬。而首位闪亮登场的法理学周教授更是把大家的兴奋激动之情推到了顶峰。法理学这门课本来最不容易讲得有趣,但这位周先生显然深知人心,驾驭有术,轻轻松松地把大家迷得七颠八倒。周先生声名在外,听过先生讲课的同道中人想必不在少数,下面是我顺手捡的几段牙慧,或许大家可以回想起当时的情形:

段子一:学生甲: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学的书上是这么说的……

        周先生:哦,这种说法是很有发展空间的……

段子二:某学生给先生来信,赞道“先生乃中国立法学之父……”,先生回信曰“敢问立法学之母安在?”

段子三:某年法理学的考研题目是“试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考生见题愤然,提笔云“那种认为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地位很重要的认识,是很糊涂的”。先生览之莞尔,评曰“那种认为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地位不重要的认识,也是很糊涂的。”

段子四:某年考研,一考生考场铩羽,失望之余提笔曰“旺旺、老贺、苏力(注:皆法理学名师),今年我不行了,别了!”先生览卷感慨,评曰“你安心地去吧,会有人继续你未竟的事业……”

段子五:一力促成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的拿破仑不但是军事天才,为人也风流多情。在某次戎马倥偬的间隙,他写信给一位贵妇人说:“虽然很忙碌也很疲惫,但我一有时间就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谁呢?不告诉你……”

 

   在阵阵欢笑声中,我们下课休息,可能是我神往的样子过于幼稚了吧,我旁边的女孩笑道:“看你就是第一次听周老师的课吧?我可是第三回听到拿破仑的情书了!”

女孩一身浅灰色暗花的套裙,头发烫成大波浪潇洒地披在肩上,眉目间很有些飞扬的意思,只是嘴唇偏薄,紧紧地抿着,显得有点凌厉了。

我有些惊讶,我虽然听说过考P大法学院的人中不乏有连年征战的,但没想到这么俯拾皆是。

女孩眼珠一闪,似乎便看出了我的心思,淡淡地说:“我只考了一回,去年听了一次学习班,但我还听过他讲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第一次觉得新鲜,听多了也不过那些东西罢了。”

我这会儿正迷着周先生,听女孩的口气很有些不屑,便觉得她太刁钻了,心想谁让你听三遍的呢。我不曾想到世事难料,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我足足听了五遍周先生的辅导课,前四遍是身临其境,最后一遍是听的录音,听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傻了,第五遍听完之后,再无力发表任何评论,而现在想起法理学来,脑中仍是一片迷茫。

我们攀谈起来,女孩名叫胡曼卉,浙江金华人,去年从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现在在北京一家律所打工,今年1月份才考了一次P大法学院,就差一点儿,所以预备再接再厉。

胡曼卉左边坐着一个圆圆胖胖的男孩,脸上稀稀落落的几颗青春痘,这时也凑上来搭话道:“真巧了,我也姓胡,也是浙江人,不过我今年是第一次考,心里太没底了。”

胡曼卉一听有些兴趣,问男孩是哪个学校的,男孩掩嘴胡卢一笑:“小学校,小学校……”

胡曼卉还欲追问,我以为男孩的学校没有名气,不好意思说,于是请教他的大名。

男孩又掩嘴一笑:“名字不好,名字不好,我单字一个gao,gaogao秋阳嘛,不过我的姓不好,合到一起就不好了……”

男孩说话声音既低,说得又快,语焉不清,加上我和他之间又隔了一个胡曼卉,我只听到“不好”、“不好”、“搞搞”,不知道他究竟在搞什么。只见男孩拿起笔来,写了一个斗大的“杲”字,本来容易写得方方正正的这个字在他笔下仿佛被风吹过,柔弱无骨地斜扭着身子。

我忍不住笑道:“这个字虽然不常用,但意思很好呀,好像唐朝有个大臣叫做颜杲卿吧,就是这个字。”

男孩脸上顿时一亮,笑眯眯地正要说什么,胡曼卉道:“这么生僻的字!这是念‘搞’吗?你叫胡——杲?啊……哈哈哈哈!”

我不如胡曼卉反应敏捷,听她拖音拉调地念出“胡杲”二字,才明白过来,也不由地笑起来。那个男孩显然早已经习惯了自己名字的娱乐功用,看到两个姑娘发笑,立刻配合地作沮丧状道:“我们这一辈兄弟名字都有个‘日’字边,而且据说我五行缺木,当年我爸他们查了好一顿字典才弄出这么个字来,唉!真不幸啊!姓胡的就是不好起名字。”

胡曼卉撇撇嘴:“这跟姓胡有什么关系?……不过,你知道我们学校搞商法的那位‘饭加菜’教授吧,跟你这名字简直是异曲同工。”

我知道南大的那位范嘉材教授,我现在学的商法教科书就是那位范教授主编的。事涉师长,我本不想妄加评说,但突然想起一个笑话,忍不住说道:“我们本科的时候上经贸学院的选修课,老师年轻英俊,叫做范徵,他说姓范的可难起名字了,他的名字总算挑不出什么毛病,可是他去比利时鲁汶大学访问的时候,听到人家一口一个‘professor 蒸·饭’,心里暗暗叫苦,真是百密一疏,防不胜防啊!以后我们就叫他蒸饭教授了。”

无聊的笑话最容易让人亲密,我们三个笑了一回,顿时感觉气氛融洽了好多。胡杲听说胡曼卉考过一次,不放过打探消息的机会,问道:“你考什么专业?你说去年考了一次,差在哪一门上?”

我原以为胡曼卉不会愿意提起考场失利的事情,可她似乎正等着这个问题重温自己失之毫厘的遗憾,欣然答道:“自然是考国际经济法了,本来民商法我也考虑过,可还是觉得不如国经来得实惠。其实我也挺想去当刑事案子的辩护人的,我原来是我们院里辩论队的三辩呢。今年P大法学院分数线是320,够低的了吧?可是分数压得特别紧,快两千个人考试,也就一百多个过线的,剩下的分数那么低,想调剂别的学校都没戏。我考了331,高了十分呢,可是综合一的题目也太变态了,我竟然没及格,连面试资格都没有。”

我和胡杲听了都肃然起敬,我没想到胡曼卉考得这么好,由衷说道:“真可惜,你第一次考就这么厉害,真了不起。今年好像很多人都是因为单科不及格刷下来了。你明年肯定没问题了。”

胡曼卉点点头,嘴上却说:“那倒不敢说。你是转专业的,别着急,慢慢考吧。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反正考五六年的也大有人在。等我考进去了,一定给你透露一些内部消息。”

这时候听胡杲嘟囔了几句什么,胡曼卉叫道:“原来你是西北政法的啊!那你刚才干嘛还藏着?我们虽然学校强,可是我们法学院还真不一定比得上你们呢!”

胡杲脸上放光,意气风发,声音也提高了一档,说:“这倒是的。几个政法大学里,中国政法这几年招生太滥了,华东政法的教授们都去下海扒分了,西南政法的好老师都跑到北京上海了,中南政法本来就不如我们。倒是我们学校还有几个人耐得住性子做学问,这些年发展得还不错。”

我好生奇怪,看胡杲的样子明明很为自己的学校自豪,可是为什么刚才要支支吾吾的呢?于是问道:“那你刚才还说是小学校……”

胡杲嘻嘻笑道:“比起南大来,我们学校确实很小呀!”

胡曼卉淡淡一笑,我突然明白胡杲刚才的“小学校”和胡曼卉的“分数差一点”一样,是要引人来问的。原来是我糊涂,还以为那是人家的短处,其实没准儿人家还嫌搔不到他们的痒处呢。

 

突然,一声清脆的琴弦声打破了嘁嘁喳喳的嘈杂声,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给大家唱首歌。”这声音虽低却颇有穿透力,仿佛玉珠一颗一颗地掉进金盘里,琤瑽作响,柔和又不失清朗。我愕然抬头,只见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子正站在讲台中央。

 

 

  这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孩。他的身材修长,泛白的牛仔裤勾勒出他瘦韧的腰身和匀称结实的长腿,肩膀很宽但略显得单薄,脸色有些苍白,栗色的长发披在肩头。男孩的相貌清秀,但鼻梁和下巴的线条非常英挺,眼睛很漂亮,却隐隐地露出一股侠气。他大方地站在讲台上,仿佛丛林中的一只美丽的花豹,说不出的从容和优雅。

我不由得呆住了。我的相貌普通,本来对这么帅的男孩是不敢多看的。可是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时,我就震惊极了。他也许并非英俊得无与伦比,但他的气质像极了我在心中描绘了很多年的主人公——一位唐代的将军。

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写出一个叫做《白马篇》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位历尽坎坷的少年,出塞入塞,从游侠儿成长为一代边塞名将。我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真和美都加在他的身上,以至于我的笔墨不足以描摹他于万一,所以我永远也写他不出。当我比较清醒的时候,我便分析说,我的主人公只不过是周瑜、曹植、兰陵王、狄青和纳兰容若的大杂烩,是女孩子排遣无聊的一个绮丽梦想。但大部分时候,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沉迷其中。而今天这个素昧平生的男孩一下子狠狠地撞在了我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我又惊又喜,又有些被侵犯了的不安感,很想移开视线,却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看。

男孩轻轻拨了拨琴弦,说:“这是我写的一首歌,叫做《边缘》。”

我在大一的时候学过一阵子吉他,用的是最普通的红棉吉他,只因为学吉他买琴和报班的成本都最低。我学得很差,但有机会听过很多校园歌手的弹唱,觉得大多旋律单调,内容苍白,渐渐也就失了兴趣,开始仰慕古筝和琵琶。可是今天当淙淙的琴声从男孩修长的指下淌出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吉他其实是相当有潜力的乐器,我只是没遇到真正会弹的老师而已。

男孩的声音有一点像许巍,但没有许巍那么沧桑,低沉中还带着年少的清扬:

 

“那天我为你弹断了琴弦,

从此一个人坠入边缘。

人群的边缘,黑夜里的孤单,

匆匆来去的人们,漠然的脸。

做客京城的这个冬天,

只有风卷尘沙经过我的门前。

……”

舒缓的琴声渐渐地变得激昂起来:

 

“我身在人群的边缘,

心常飞越华山之巅,

江湖路远,寒山笼烟,

男儿何妨匹马伴青衫。

莫辜负了腰间三尺剑,

何必管明月照向谁边,

了结了今生的心愿。

……”

 

男孩的吐字非常清晰,歌词一句接一句地撞进我的耳中,我越来越吃惊。如果说前半首歌说的是现代青年人的孤独,那么后半首歌简直就像是武侠片的主题曲了,而旋律上也是前半低沉,后半慷慨。前后两半在词和曲似乎都有些不协调,但男孩缓缓唱来,并不给人突兀之感,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而且男孩所要表达的氛围已经呼之欲出,我俯身写下他的歌词,竟有一种激荡之感。

曲声渐歇,男孩徐徐把琴收起来,一边说道:“如果大家觉得我唱得还可以,可以送给我一块钱,也不必多给,一块钱就行了。”

 

教室里又响起了嘁嘁嚓嚓的声音,大家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一些人已经开始翻书包找钱了。歌手收钱是很正常的,可是这句话出自这个男孩的口中,令我感到十分意外。从今天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起,我就被他深深地吸引,等我听到他的歌,更觉得似曾相识,但他的歌和气质都透着一股冷傲,虽然让人神往,却很难亲近。这样潇洒的人物谈及钱字,让人不免有些尴尬。

 

胡杲手里托着两个一块钱的钢蹦,站在座位上,笑嘻嘻地问我们“你有吗?……你有吗?”,我拿出一块钱放在他手中,胡杲看看胡曼卉,指指手里的一个钢蹦说“这个算你的吧!”,胡曼卉撇撇嘴,没有作声。

胡杲又张罗了一会儿,手里握了一把钱,摇摇摆摆地朝讲台走去。送钱过去的人还真不少,粗粗看一下,少说有二三十个,其中不少是像胡杲这样握了一把钱的,可见男孩这首歌唱下来,成果还是让人欣慰的。

这期间男孩一直默默地站着,我没好意思怎么看他,但感觉出他的神色并不太自然,他似乎竭力表现出若无其事或者漫不经心,但有点僵硬的姿势泄露了他的羞涩和紧张。大约过了三四分钟,男孩合上琴套的拉链,大大方方地道了一句“谢谢大家”,背上琴飘然而去。

 

这是我听到的歌手曹溪的第一首歌,这首歌虽然将我深深地打动,但是它似乎不具备流行的要素,说它古雅也好,说它晦涩也好,反正当数年之后曹溪的歌声传遍大街小巷、他的忧郁与高傲成为少女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的时候,这首《边缘》却永远地湮没在了岁月之中。我曾经找遍了曹溪的每一张专辑,但从未再见过这首歌,仿佛我在2001年夏天的这个上午的所见所闻只不过是一场幻梦。但我喜爱这首歌,这么多年来对它一直念念不忘,我常常想,当年听过《边缘》的同学们,是否也会有人在默默地怀念它呢?而我在P大法学院考研辅导班的第一天所听到的《边缘》,似乎竟成了我接下来五年生活的谶语。

一   边缘

那天我为你弹断了琴弦,

从此一个人坠入边缘。

 

 

七月流火,淡蓝的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杨树叶子在阳光下变成一片炫目的白光,刚刚上午十点多钟,但隔着窗户就能感觉到室外的喧喧热浪。P大理教117的冷气却开得极足,近五百人挨挨挤挤地坐在一起,我还是感到腰上森森生寒,膝盖也隐隐作痛起来,小腹上更是一片冰凉。我暗暗叫苦,没想到P大的空调这么奢侈,这种日子受凉可不是闹着玩的。我的身体虽然还行,可每月一次的肚子疼却着实凶险,再被冷气吹一天,晚上只怕要变本加厉。要是换了别的课,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可是此时我只是叫一声苦,转了转逃走的念头,就坚决摒弃了那种可耻的想法,决定坚守阵地,毫不动摇,要知道,我现在上的是P大法学院的考研辅导班啊,P大,法学院,还是考研!

这个辅导班着实是来之不易,当我大清早六点钟来排队报班的时候,前面的队伍已经一波三折,居然还有人夸张地带来了马扎,让我不由地联想起我在北外时看到大伙儿排队领托福报名表时的盛况。那大概是99年的夏天吧,领表的头一天晚上,我们东院的小操场就已经人山人海,大家坐在报纸上打牌、吃零食、高声谈笑,显然预备彻夜不休,来迎接天明时那一张“寄托”自己梦想的表格,那光景俨然是一场圣诞夜狂欢派对。

我没有考过托福,却排过三次托福大队,一次是为阿建领,两次是为朋友领,现在阿建还好好地在我的身边,两个朋友则算是成功地飞跃重洋了。

我似乎与排队有缘,托福大队之外,由于我的牙此起彼伏地染恙,我只好欲罢不能地在黎明时分排在魏公村北大口腔医院的大厅里,等所有的牙都治了一圈之后,我也毕业了。而在我毕业仅仅几天之后,我就又排在了P大逸夫壹楼的门口。

现在想来,排着大队辛辛苦苦领来的东西,它的价值多半未必对得起我们的热情,可是在一定的时段里,它太稀缺,而我们又太狂热。大家都想要的东西,想必一定是好的,当年的托福如此,而此时的P大法学院也如此。

从理论上说,任何一种花钱得来的东西都只是一种交易。可是当你定了闹钟,天刚麻麻亮就一骨碌地揣着钱来排队,不敢抱怨价钱贵、不敢抱怨队伍长,只求他们肯收下你的钱就阿弥陀佛的时候,你就已经不是拥有选择权的消费者,而是一个谦卑的追求者了。而正如这场交易关系所显示的,我和P大法学院之间的关系,正是追求者与被追求者之间的关系。尽管在以后的数年里,我曾经屡次反思维持这种关系的意义究竟何在,但在这个2001年的夏天,我却是热烈而真诚的。

P大法学院其实并不见得是全国最强的法学院,但这不妨碍它成为最难考的法学院。以P大百年名校的号召力,法律专业炙手可热的吸引力,正可谓简章一出,应者云集,相对于越来越多的追求者,它却从来不扩招,恰到好处地保持着矜持和所谓的含金量,因此也就不怪大家趋之若骛、仰之弥高了。

虽然说报班来之不易,上课十分辛苦,大家的情绪却着实饱满,许多人像我一样都是来自外校、外专业,能和P大法学院的先生们亲密接触,心情几近虔敬。而首位闪亮登场的法理学周教授更是把大家的兴奋激动之情推到了顶峰。法理学这门课本来最不容易讲得有趣,但这位周先生显然深知人心,驾驭有术,轻轻松松地把大家迷得七颠八倒。周先生声名在外,听过先生讲课的同道中人想必不在少数,下面是我顺手捡的几段牙慧,或许大家可以回想起当时的情形:

段子一:学生甲: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学的书上是这么说的……

        周先生:哦,这种说法是很有发展空间的……

段子二:某学生给先生来信,赞道“先生乃中国立法学之父……”,先生回信曰“敢问立法学之母安在?”

段子三:某年法理学的考研题目是“试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考生见题愤然,提笔云“那种认为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地位很重要的认识,是很糊涂的”。先生览之莞尔,评曰“那种认为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地位不重要的认识,也是很糊涂的。”

段子四:某年考研,一考生考场铩羽,失望之余提笔曰“旺旺、老贺、苏力(注:皆法理学名师),今年我不行了,别了!”先生览卷感慨,评曰“你安心地去吧,会有人继续你未竟的事业……”

段子五:一力促成法国民法典的诞生的拿破仑不但是军事天才,为人也风流多情。在某次戎马倥偬的间隙,他写信给一位贵妇人说:“虽然很忙碌也很疲惫,但我一有时间就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谁呢?不告诉你……”

 

   在阵阵欢笑声中,我们下课休息,可能是我神往的样子过于幼稚了吧,我旁边的女孩笑道:“看你就是第一次听周老师的课吧?我可是第三回听到拿破仑的情书了!”

女孩一身浅灰色暗花的套裙,头发烫成大波浪潇洒地披在肩上,眉目间很有些飞扬的意思,只是嘴唇偏薄,紧紧地抿着,显得有点凌厉了。

我有些惊讶,我虽然听说过考P大法学院的人中不乏有连年征战的,但没想到这么俯拾皆是。

女孩眼珠一闪,似乎便看出了我的心思,淡淡地说:“我只考了一回,去年听了一次学习班,但我还听过他讲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第一次觉得新鲜,听多了也不过那些东西罢了。”

我这会儿正迷着周先生,听女孩的口气很有些不屑,便觉得她太刁钻了,心想谁让你听三遍的呢。我不曾想到世事难料,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我足足听了五遍周先生的辅导课,前四遍是身临其境,最后一遍是听的录音,听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傻了,第五遍听完之后,再无力发表任何评论,而现在想起法理学来,脑中仍是一片迷茫。

我们攀谈起来,女孩名叫胡曼卉,浙江金华人,去年从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现在在北京一家律所打工,今年1月份才考了一次P大法学院,就差一点儿,所以预备再接再厉。

胡曼卉左边坐着一个圆圆胖胖的男孩,脸上稀稀落落的几颗青春痘,这时也凑上来搭话道:“真巧了,我也姓胡,也是浙江人,不过我今年是第一次考,心里太没底了。”

胡曼卉一听有些兴趣,问男孩是哪个学校的,男孩掩嘴胡卢一笑:“小学校,小学校……”

胡曼卉还欲追问,我以为男孩的学校没有名气,不好意思说,于是请教他的大名。

男孩又掩嘴一笑:“名字不好,名字不好,我单字一个gao,gaogao秋阳嘛,不过我的姓不好,合到一起就不好了……”

男孩说话声音既低,说得又快,语焉不清,加上我和他之间又隔了一个胡曼卉,我只听到“不好”、“不好”、“搞搞”,不知道他究竟在搞什么。只见男孩拿起笔来,写了一个斗大的“杲”字,本来容易写得方方正正的这个字在他笔下仿佛被风吹过,柔弱无骨地斜扭着身子。

我忍不住笑道:“这个字虽然不常用,但意思很好呀,好像唐朝有个大臣叫做颜杲卿吧,就是这个字。”

男孩脸上顿时一亮,笑眯眯地正要说什么,胡曼卉道:“这么生僻的字!这是念‘搞’吗?你叫胡——杲?啊……哈哈哈哈!”

我不如胡曼卉反应敏捷,听她拖音拉调地念出“胡杲”二字,才明白过来,也不由地笑起来。那个男孩显然早已经习惯了自己名字的娱乐功用,看到两个姑娘发笑,立刻配合地作沮丧状道:“我们这一辈兄弟名字都有个‘日’字边,而且据说我五行缺木,当年我爸他们查了好一顿字典才弄出这么个字来,唉!真不幸啊!姓胡的就是不好起名字。”

胡曼卉撇撇嘴:“这跟姓胡有什么关系?……不过,你知道我们学校搞商法的那位‘饭加菜’教授吧,跟你这名字简直是异曲同工。”

我知道南大的那位范嘉材教授,我现在学的商法教科书就是那位范教授主编的。事涉师长,我本不想妄加评说,但突然想起一个笑话,忍不住说道:“我们本科的时候上经贸学院的选修课,老师年轻英俊,叫做范徵,他说姓范的可难起名字了,他的名字总算挑不出什么毛病,可是他去比利时鲁汶大学访问的时候,听到人家一口一个‘professor 蒸·饭’,心里暗暗叫苦,真是百密一疏,防不胜防啊!以后我们就叫他蒸饭教授了。”

无聊的笑话最容易让人亲密,我们三个笑了一回,顿时感觉气氛融洽了好多。胡杲听说胡曼卉考过一次,不放过打探消息的机会,问道:“你考什么专业?你说去年考了一次,差在哪一门上?”

我原以为胡曼卉不会愿意提起考场失利的事情,可她似乎正等着这个问题重温自己失之毫厘的遗憾,欣然答道:“自然是考国际经济法了,本来民商法我也考虑过,可还是觉得不如国经来得实惠。其实我也挺想去当刑事案子的辩护人的,我原来是我们院里辩论队的三辩呢。今年P大法学院分数线是320,够低的了吧?可是分数压得特别紧,快两千个人考试,也就一百多个过线的,剩下的分数那么低,想调剂别的学校都没戏。我考了331,高了十分呢,可是综合一的题目也太变态了,我竟然没及格,连面试资格都没有。”

我和胡杲听了都肃然起敬,我没想到胡曼卉考得这么好,由衷说道:“真可惜,你第一次考就这么厉害,真了不起。今年好像很多人都是因为单科不及格刷下来了。你明年肯定没问题了。”

胡曼卉点点头,嘴上却说:“那倒不敢说。你是转专业的,别着急,慢慢考吧。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反正考五六年的也大有人在。等我考进去了,一定给你透露一些内部消息。”

这时候听胡杲嘟囔了几句什么,胡曼卉叫道:“原来你是西北政法的啊!那你刚才干嘛还藏着?我们虽然学校强,可是我们法学院还真不一定比得上你们呢!”

胡杲脸上放光,意气风发,声音也提高了一档,说:“这倒是的。几个政法大学里,中国政法这几年招生太滥了,华东政法的教授们都去下海扒分了,西南政法的好老师都跑到北京上海了,中南政法本来就不如我们。倒是我们学校还有几个人耐得住性子做学问,这些年发展得还不错。”

我好生奇怪,看胡杲的样子明明很为自己的学校自豪,可是为什么刚才要支支吾吾的呢?于是问道:“那你刚才还说是小学校……”

胡杲嘻嘻笑道:“比起南大来,我们学校确实很小呀!”

胡曼卉淡淡一笑,我突然明白胡杲刚才的“小学校”和胡曼卉的“分数差一点”一样,是要引人来问的。原来是我糊涂,还以为那是人家的短处,其实没准儿人家还嫌搔不到他们的痒处呢。

 

突然,一声清脆的琴弦声打破了嘁嘁喳喳的嘈杂声,一个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给大家唱首歌。”这声音虽低却颇有穿透力,仿佛玉珠一颗一颗地掉进金盘里,琤瑽作响,柔和又不失清朗。我愕然抬头,只见一个背着吉他的男孩子正站在讲台中央。

 

 

  这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孩。他的身材修长,泛白的牛仔裤勾勒出他瘦韧的腰身和匀称结实的长腿,肩膀很宽但略显得单薄,脸色有些苍白,栗色的长发披在肩头。男孩的相貌清秀,但鼻梁和下巴的线条非常英挺,眼睛很漂亮,却隐隐地露出一股侠气。他大方地站在讲台上,仿佛丛林中的一只美丽的花豹,说不出的从容和优雅。

我不由得呆住了。我的相貌普通,本来对这么帅的男孩是不敢多看的。可是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时,我就震惊极了。他也许并非英俊得无与伦比,但他的气质像极了我在心中描绘了很多年的主人公——一位唐代的将军。

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写出一个叫做《白马篇》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位历尽坎坷的少年,出塞入塞,从游侠儿成长为一代边塞名将。我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一切真和美都加在他的身上,以至于我的笔墨不足以描摹他于万一,所以我永远也写他不出。当我比较清醒的时候,我便分析说,我的主人公只不过是周瑜、曹植、兰陵王、狄青和纳兰容若的大杂烩,是女孩子排遣无聊的一个绮丽梦想。但大部分时候,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沉迷其中。而今天这个素昧平生的男孩一下子狠狠地撞在了我内心最隐秘的地方,我又惊又喜,又有些被侵犯了的不安感,很想移开视线,却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看。

男孩轻轻拨了拨琴弦,说:“这是我写的一首歌,叫做《边缘》。”

我在大一的时候学过一阵子吉他,用的是最普通的红棉吉他,只因为学吉他买琴和报班的成本都最低。我学得很差,但有机会听过很多校园歌手的弹唱,觉得大多旋律单调,内容苍白,渐渐也就失了兴趣,开始仰慕古筝和琵琶。可是今天当淙淙的琴声从男孩修长的指下淌出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吉他其实是相当有潜力的乐器,我只是没遇到真正会弹的老师而已。

男孩的声音有一点像许巍,但没有许巍那么沧桑,低沉中还带着年少的清扬:

 

“那天我为你弹断了琴弦,

从此一个人坠入边缘。

人群的边缘,黑夜里的孤单,

匆匆来去的人们,漠然的脸。

做客京城的这个冬天,

只有风卷尘沙经过我的门前。

……”

舒缓的琴声渐渐地变得激昂起来:

 

“我身在人群的边缘,

心常飞越华山之巅,

江湖路远,寒山笼烟,

男儿何妨匹马伴青衫。

莫辜负了腰间三尺剑,

何必管明月照向谁边,

了结了今生的心愿。

……”

 

男孩的吐字非常清晰,歌词一句接一句地撞进我的耳中,我越来越吃惊。如果说前半首歌说的是现代青年人的孤独,那么后半首歌简直就像是武侠片的主题曲了,而旋律上也是前半低沉,后半慷慨。前后两半在词和曲似乎都有些不协调,但男孩缓缓唱来,并不给人突兀之感,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而且男孩所要表达的氛围已经呼之欲出,我俯身写下他的歌词,竟有一种激荡之感。

曲声渐歇,男孩徐徐把琴收起来,一边说道:“如果大家觉得我唱得还可以,可以送给我一块钱,也不必多给,一块钱就行了。”

 

教室里又响起了嘁嘁嚓嚓的声音,大家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一些人已经开始翻书包找钱了。歌手收钱是很正常的,可是这句话出自这个男孩的口中,令我感到十分意外。从今天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起,我就被他深深地吸引,等我听到他的歌,更觉得似曾相识,但他的歌和气质都透着一股冷傲,虽然让人神往,却很难亲近。这样潇洒的人物谈及钱字,让人不免有些尴尬。

 

胡杲手里托着两个一块钱的钢蹦,站在座位上,笑嘻嘻地问我们“你有吗?……你有吗?”,我拿出一块钱放在他手中,胡杲看看胡曼卉,指指手里的一个钢蹦说“这个算你的吧!”,胡曼卉撇撇嘴,没有作声。

胡杲又张罗了一会儿,手里握了一把钱,摇摇摆摆地朝讲台走去。送钱过去的人还真不少,粗粗看一下,少说有二三十个,其中不少是像胡杲这样握了一把钱的,可见男孩这首歌唱下来,成果还是让人欣慰的。

这期间男孩一直默默地站着,我没好意思怎么看他,但感觉出他的神色并不太自然,他似乎竭力表现出若无其事或者漫不经心,但有点僵硬的姿势泄露了他的羞涩和紧张。大约过了三四分钟,男孩合上琴套的拉链,大大方方地道了一句“谢谢大家”,背上琴飘然而去。

 

这是我听到的歌手曹溪的第一首歌,这首歌虽然将我深深地打动,但是它似乎不具备流行的要素,说它古雅也好,说它晦涩也好,反正当数年之后曹溪的歌声传遍大街小巷、他的忧郁与高傲成为少女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的时候,这首《边缘》却永远地湮没在了岁月之中。我曾经找遍了曹溪的每一张专辑,但从未再见过这首歌,仿佛我在2001年夏天的这个上午的所见所闻只不过是一场幻梦。但我喜爱这首歌,这么多年来对它一直念念不忘,我常常想,当年听过《边缘》的同学们,是否也会有人在默默地怀念它呢?而我在P大法学院考研辅导班的第一天所听到的《边缘》,似乎竟成了我接下来五年生活的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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