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金栋
《楚天都市报》1月12日报道,1月10日,在武汉华中科大西十二楼研考外语考场,一名女生因超过最后入场时间5分钟,仅管她下跪恳求,仍被拒绝进入考场。
有评文对女生持同情态度,并抨击超时入场拒考规定为霸王考场规定。本人同样对该女生因迟到5分钟失去一次考研机关深表惋惜,但不赞同给考场规定戴上“霸王规定”的帽子。
考研考场规定对研究生早已公示于众,考生如愿意参加考试,带有某种契约性质,已经双方同意,必须共同遵守。如同任何规定一样,一旦生效,考场纪律自然会带有某种强制约束性。如果,这一次一人迟到5分钟允许进场,刚性的考场纪律就成了弹性的了。人的惰性是极容易蔓延的。下一次,就有可能出现十人迟到10分钟进场,还让不让进?如果让进,考研考场就成了以种种理由可以迟到的“自由市场”。成批迟到的考生进场,乒乒乓乓,势必影响其它考生集中精力考试。助长、同情了迟到考生,无形中就惩罚了守时考生。
话退一步说,现时执行的考场超时拒考的规定,可能存在某些不尽合理的成份。但在它没有修改之前,它就是全国性必须统一遵守的刚性考场纪律,不屈服于任何考生迟到的自辩理由。如果,考生们普遍认为某条考场纪律不合理,存有霸王规定成份,可向教育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但它并不能为为现有考生迟到拒考辩解的理由。
总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考研考场毕竟不是自由市场,自由市场也有打烊、收摊的时间,也不能24小时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