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致谢”不同 其他内容一字不差
比“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还要牛
本报记者 周凯
本报5月25日报道了《“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调查》后,引起广泛关注。5月26日,上海某高校一位博士研究生小唐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举报,他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在中国期刊网上发现一篇比“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还要牛的论文抄袭事件,除了“致谢”不一样外,两篇论文的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内容、注释、参考文献一字不差。
小唐告诉记者,他在做博士论文查资料时偶然搜到了两篇标题都为《试论财经领域的新闻舆论监督》的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分别是华中师范大学的胡春林和广西大学的黄晓慧。胡春林的专业是现当代文学(新闻学方向),指导教师是刘九洲和员怒华,获得学位的年度是2004年;黄晓慧的专业是新闻学,指导教师是曾建雄,获得学位的年度是2003年。
略感好奇的小唐仔细对这两篇论文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除了“‘致谢’不一样,从头至尾完全是‘复制’+‘粘贴’,也太嚣张了吧”。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小唐处拿到了两篇论文,经过仔细比较,发现确实如小唐所说。
小唐分析,有两种可能:从时间上看,最大的可能是胡春林抄袭了黄晓慧的论文,因为前者比后者晚一年毕业;而另一种可能是两人抄袭了同一篇论文,或者找了同一个“枪手”。
记者随即分别致电两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进行调查。
黄晓慧的导师曾建雄教授在2002年7月就从广西大学调至暨南大学任教,他表示对黄晓慧有印象,“她不属于投机取巧的学生,比较本分”。
曾建雄告诉记者,他调动工作后,还坚持带完了最后一届研究生,黄晓慧就是其中之一。但由于2003年正好遇到SARS流行,因此曾建雄并没有参加黄晓慧的论文答辩,“不过写论文过程中我和她还是有很多交流的,从选题,到拟提纲,到确定内容,都花了一些心思,她找‘枪手’不太可能。”
记者也注意到,在黄晓慧硕士论文的“致谢”部分中提到,她曾经在北京《财经时报》实习,“了解了一个全新的财经报道领域”,“舒展了财经报道的多种思路”,也“奠定了论文基础”。黄晓慧的这篇硕士论文也入选“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硕士)”。
而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的刘九洲教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自己并不是胡春林的指导教师,因为当时员怒华老师还没有硕士生指导资格,所以才挂在其名下。
刘九洲告诉记者,此事学院已经知晓,正在处理过程中。“我们要找专家鉴定,也要找他本人谈”。刘九洲说,胡春林是湖北工业学院(现湖北工业大学)的老师,当年参加的是华中师大的研究生学位班,而不是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一般是自修,通过考试后可以申请学位”。他表示,可以抄袭的地方太多,老师也很难查,“现在有检测系统可能会好一些”。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系的员怒华老师则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回忆,胡春林当年在申请学位时第一次没有通过,“实在太差了,基本的学术规范都没有,那一批就他一个被卡”。员怒华告诉记者,学位班的学生一般都是在职人员,工作都很忙,大多是自修。她对胡春林也“丝毫不了解”。她回忆,胡春林在第一次没通过后很痛苦,甚至还喝醉了酒,“但还是必须重新写,重新答辩”。
后来,胡春林交上了第二篇论文,员怒华看后觉得好一些,“最起码基本规范符合了,当时时间也比较匆忙,而一年只有两次答辩机会,过了时间当年就拿不到学位了,我们觉得达到硕士水平了,就让他过了。”员怒华坦言:“我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们做导师的也有责任,唯一的把关是看看规范上有没有问题。”员怒华告诉记者,现在学校已经取消了学位班,“就是因为有很多问题,太水,太乱”。她透露,学校正在联系胡春林,如果经专家鉴定抄袭事件属实,他的学位肯定会被取消。
有意思的是,胡春林在其硕士论文的“致谢”中表示:“使我受益匪浅的是在论文写作阶段。员怒华老师及时地、耐心地点拔我、指导我。使我充分看到自己的浅薄和无知,加深了我对‘为师之道’的理解与认识。由于工作原因,因此我与员怒华老师传阅论文和交流感想,只能通过邮寄和打电话的形式,但员老师给予我充分地理解和支持,她曾多次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论文进行从头到尾的审阅,不厌其烦地教我如何调整结构,删加内容。对此我心存感激,并因无法报答而深感愧疚,我只能向各位老师们致以诚挚谢意。”
东北财大撤销抄袭者硕士学位
实习生 来扬
5月27日,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撤销2007年第四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袁新经济学硕士学位的决议,并收回已发放的硕士学位证书。
5月26日下午,笔者就“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致电东北财经大学,得到的答复是:校方在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已组成由研究生院院长任组长的联合调查组积极展开调查。如果该“学位论文抄袭”事件经调查属实,校学位委员会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当天,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国强赶赴山东,与袁新所在单位进行了沟通。据学生介绍,这篇论文是通过在南京财大的同学“收集”到的。
东北财经大学撤销袁新硕士学位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和《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硕士、博士论文有舞弊造假等严重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应举行会议,对已授予的学位做出撤销原决定的决议。”
5月31日,笔者致电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孙老师告诉笔者,统计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一直都很严格”。他还表示,统计学院完全按照学校的规定来处理此次论文抄袭事件,“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向学校宣传部去求证”。笔者随后致电学校宣传部,询问“处理决定是否已通知袁新本人”、“他是否还有再次申请修改和答辩的机会以重新取得该学位”等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学校已授权新华社和《光明日报》刊发论文抄袭事件的相关处理情况,可以参考上述媒体的报道。
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国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说,东北财经大学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认定此论文是抄袭无误,并且属于比较严重的抄袭。
笔者于5月26日上午登录中国知网800在线客服平台,就发现学位论文被抄袭后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咨询了客服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核实之后会做相关处理”。笔者下午拨通了中国知网法务部的电话,该部门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如果发现了涉嫌剽窃、抄袭的论文,公司会在核实后将论文从数据库中删除。
5月31日上午,笔者再次登录中国知网查询时,发现已无法检索到被指为抄袭的学位论文《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
论文被抄如何维权
实习生 来扬
清华大学法学院陈建民副教授表示,学术论文被抄袭后的维权手段与其他作品著作权受侵害后的维权手段并无不同。但是,由于学术论文本身给著作权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有限,因此很少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褚宸舸也指出,作为理性的法律人,会了解诉讼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一般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在他从事学术研究的10年间,曾先后4次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由于他的论文已经先发表,所以这些剽窃所带来的损失并不很大。因此,他采用的维权方式主要是私下和解,如赔偿、道歉。其中,有两次因为剽窃者是读硕士时的朋友(硕士生)和一位老师的朋友(博士生),加之剽窃只是局部少量的,所以就由中间人带话给他们,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就可以了。
他还告诉笔者,发现自己论文被抄袭后可以选择的其他维权方式包括:给剽窃人单位投诉和举报,要求给予处理;或者通过媒体、网上曝光。这些都比诉讼要好。他表示,论文抄袭被发现后,它给抄袭者带来的声誉上的负面影响要远大于此前在经济上的收益(包括在抄袭未被发现前获得的稿费,也包括基于论文所获得的名誉或其他收益)。因为先前的抄袭行为将成为个人学术研究的污点,“相当于给自己签发了一条‘终身追缉令’”。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表示,由于学位论文的特殊性,当作者发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后,应该首先寻求其他途径的救济,如向抄袭者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停止侵权。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那么也可以考虑诉讼。作者可以以抄袭者、侵权论文的发表者、刊登者等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抄袭者不会因抄袭学位论文付出太大的经济代价,但其声誉和诚信会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