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上没有写,应该没有降分。
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
硕士学位
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3、录取为我校
硕士研究生后,如果
硕士阶段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4、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
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
研究生部网站。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只对考试内容范围(考试大纲)作出说明,各专业考试大纲详见http://yjs.suda.edu.cn/show.asp?id=20.
6、被确定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
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7、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
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
考研书籍。
回答者:bingwei_2004 - 2012-08-13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