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报考条件不同,报考要求不同。
我国的法律
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
硕士和法律
硕士两种。报考法律
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报考法学
硕士的不管是学什么专业的,只要是本科毕业生(但主要是法律专业的)即可,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第二,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
法律
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
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法学
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
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有权招收法律
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院校;而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
硕士的资格。
第三,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
每个法学
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
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但研究有很大的深度。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律
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另外,针对法硕招生的具体细节是:
·报考法律
硕士有什么特殊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硕的条件:
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生源。同等学力报考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
(1)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党校学历的考生。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
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
硕士限制条件比较严格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等。所谓报考较严,是指一般需要考生具备大学四级甚至六级英语证书,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比如,北京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中国人民大学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山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
硕士有一定要求的学校有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所谓有一定要求是指,一般只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而不需要在报刊上发表论文。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
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的学校有南京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所谓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
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是指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复试时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外,一般只需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条件(即文章开始所列举的4类考生的基本学历条件和其他一般性条件),就可以报考,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发表论文等限制。
·法律
硕士考试方式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0年开始,攻读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
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攻读
硕士学位
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大纲和指南适用于2000年和2001年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入学联考的命题范围和复习依据。
回答者:KKK - 2011-10-12 10:33
法律
硕士不同于法学
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 法律
硕士培养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
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
硕士。(事实上,法学
硕士与法律
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时下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知道法律
硕士,而不知道法学
硕士。实际上,两者存在一些区别:
一、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法学
硕士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力的非本科生;法律
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
硕士。)
二、考试试题不同。法学
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
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
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
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
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目前属于国内
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
硕士的院校皆为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
四、培养方式不同。法律
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 《刑法学》
学
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五、教学方式不同。法学
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
硕士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
因此可见,法学
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而法律
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就业及资格考试上,如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国家司法考试.法律
硕士拥有较大的优势,通过率也远远超过法学
硕士,法律
硕士也是以后法律教育发展的方向。
回答者:缘来是你 - 2011-10-12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