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的录取要求和调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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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经济法研究生的录取要求和调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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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山大学经济法考录情况如下:
经济法学 报考人数80 录取人数13 免试人数5 少数民族1
2009中山大学法学复试分数线[03] (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20 50 90 
调济政策如下:
1、问: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的考生如何调剂去其他学校?

   答:因未达到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或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高校。需要调剂的考生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接受调剂生的学校向我校发调剂函,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招办确认调剂函信息后,我校向接受调剂的学校发送考生考试档案。

 2、问:中山大学是否接受校外调剂? 

   答:我校一般只有少数专业需要调剂外校考生。需要接收调剂生的专业都会在我校研招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符合我校接收校外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该系统中提交申请,与我校招生院系联系有关复试事宜。我校将向拟接收的外校调剂生原报考学校发送调剂函,接收考生档案。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调剂。

回答者:最爱TVB - 2010-03-1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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