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考研调剂 >> 正文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6年考研调剂及录取的原则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合格后,按专业招生计划优先以公费录取,缺额录取调剂考生。公费名额录取完后,按自费录取。 2、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以所需调剂材料到齐为准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环境和工业设计单列)。 3、按复试批次顺序优先考虑公费录取。 4、研究生部可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及复试工作时间段增加复试次数。 5、照顾专业(总分不高于305)降分录取和破格录取的考生一律按自费生录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合格后,按专业招生计划优先以公费录取,缺额录取调剂考生。公费名额录取完后,按自费录取。
2、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要求,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以所需调剂材料到齐为准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环境和工业设计单列)。
3、按复试批次顺序优先考虑公费录取。
4、研究生部可根据参加复试考生数量及复试工作时间段增加复试次数。
5、照顾专业(总分不高于305)降分录取和破格录取的考生一律按自费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