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我校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有部分调剂名额,欢迎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具体事宜如下:
一、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
2、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的待遇
1、对成绩优秀考生,按计划内录取,享受公费;
2、根据考生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资格;
3、对家庭确实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酌情给予减免培养费或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注:我校研究生培养费(2.5—3年)共计8000元/生。
三、调剂程序
1、登录我校研究生部(ges.lnpu.edu.cn/zsby.htm)的调剂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2、国家2008年考研分数线公布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或 yz.chsi.cn),通过“网上调剂”填报调剂志愿。有关复试信息,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
四、接受调剂的专业
我校接收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考生,具体专业可电话咨询。
五、调剂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3-6860939, 6863108,6863308
传真:0413-6860939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吴老师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