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2008年研究生调剂录取说明
特别提示:调剂录取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届时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拟调剂的考生按下面要求办理
1.调剂的专业:
我校工学类专业(热能、暖通等相关专业;发酵工程、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英语类专业均可调剂(参看我校招生简章202.113.80.15/yanjiusheng/management/upfiles/20070518084512_1.doc)
2.调出考生的办理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①未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B类或C类要求的,可以联系相应地区的招生单位;我校复试排名外不同意在在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差额复试落选的考生可以办理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②校外招生单位同意接收的,需向我校发调档函,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均可可传真)。
③我校收到接到以上两份文件后,负责将调出考生的报考档案以特快专递寄至接收单位。
3.调入的要求和程序:
①调人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②为便于对比审查,请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下载《调剂录取申请表》,请逐项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照片;
申请表及要求的附件寄、送我校研究生招办;
③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外国语言与翻译学专业除外);
④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我校复试要求参加复试(注意我校复试通知);
⑤第一志愿单位将报考档案寄至我校研招办:
邮 编:300134 地 址:天津商业大学研招办
4.其他说明:
①工学类专业招生在拟定的招生计划中均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公费)。
②我校多数专业暂实行等额复试。
④我校以报考档案寄到为准,请同意调档的考生要求一志愿单位尽快寄出档案。
以上若与教育部200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研究生部
2007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