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校有部分专业接受调剂,为了给更多优秀考生提供理想的学习选择机会,我校特制定了以下调剂政策:
一、调剂原则:
1. 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 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3. 调剂考生计划内名额根据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等综合排定。
二、优惠政策
1. 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同等对待(见招生简章)。
2. 2009年我校公费研究生比例为93%。凡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生活补助。
3. 凡被我校录取的报考第一志愿为重点大学的调剂考生,我校可以给报销车票一次。(限火车票、汽车票)
4.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分配名额计划,部分学生可在北京武警总医院等单位进行学习和培养,并享有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
考生填写调剂申请,暂发到yjszb@xxmu.edu.cn。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 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办理调剂手续。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373-3029444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