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今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将接收考生调剂申请,信息如下:
一、调剂要求:
1、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相关复试线。
其他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
院系所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法学院 |
410200 |
法律硕士(法学)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 |
430121 |
纺织工程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430130 |
环境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430135 |
车辆工程 |
国际商学院 |
430137 |
工业工程 |
纺织服装学院、美术学院 |
430138 |
工业设计工程 |
国际商学院 |
430141 |
物流工程 |
医学院 |
450200 |
临床医学硕士 |
医学院 |
500200 |
口腔医学硕士 |
说明:
1、关于专业学位相关介绍,请见附件。
2、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4、法律硕士(法学)从报考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三、调剂程序:
1、有意向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点击“调剂信息”填写个人信息(该专题将于4月18日开通)。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按要求填写调剂信息。
联系电话:8595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