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应同时满足2009年教育部C线和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生复试分数线的对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法律硕士(法学)只能从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030180除外)考生中调剂。
除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外,可跨学科门类调剂,具体调剂专业范围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范围》(点击查看)。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原则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并汇总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者,由学院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学院组织复试、体检,确定拟录取名单。
5。研招办向审核通过拟录取考生出具书面接收函,函调有关材料。
三、有关学费、住宿费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学费标准按不高于我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有关标准按《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精神执行。
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凡自愿住宿者,按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取。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