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情况简介
东北电力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以合作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的方式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两个博士学位培养学科,32个硕士点、七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有教授133人、副教授332人。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18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规模
招生学院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招生计划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430107 |
动力工程 |
6 |
电气工程学院 |
430108 |
电气工程 |
6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430111 |
控制工程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7 |
化学工程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7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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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三、招生对象
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制、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及待遇
1。学制:2.5年
2。学费标准:学费按学年收取,总计18000元。
3。培养方式:充分考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生源特点,参照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适合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对教学计划和管理等环节做出相应的调整。
4。待遇: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五、证书颁发
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
㈠校际调剂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第一志愿专业2009年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3。原则上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的考生中调剂。
㈡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操作
七、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及体检。
2。按照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复试专业课及参考教材(见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ned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432-4806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