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研发[2010] 13号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和希望调剂专业国家2010年复试最低控制线(B类地区)要求;
3、我校只调剂英语语种考生;
4、同等学力调剂要求:
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2)在该领域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
3)需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进修过与该专业相近;
5、工学和管理学各学科数学须为国家统考数学,科目代码为301、302、303;
6、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NewImg/OtherFile/0311201927248通过“网上调剂系统”注册个人信息,进行预登记,并与我校拟调剂招生学科联系人保持联系。
2、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NewImg/OtherFile/0311201927249.cn或/NewImg/OtherFile/0311202009295.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3、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4、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5、我校向拟录取考生发《硕士研究生调试卷函》至考生本人,考生本人与原一志愿单位联系协助我校调阅初试试卷等正式调剂材料,我校按联系调剂时间及收到正式调剂材料时间先后顺序,择优选择,额满为止。
6、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应由本人、用人单位与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协商,5月1日前须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及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工作,录取为公费的定向考生不享受公费待遇。
三、调剂优惠政策
调剂考生在按照复试批次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录取(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环境方向单列),调剂到我校工学各专业及管理学专业的自费合格考生学费免收。
四、调剂专业及联系人
详见附件
五、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祁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6538? 024-8972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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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
附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学科咨询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