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只接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调剂申请。申请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政治50,英语45,专业课90,总分:330。
不接收日语、俄语以外的小语种考生申请。
特别优秀人才可单独申请调剂复试,但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2)曾获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因学校住宿条件限制,调剂考生须自行解决学习期间的住宿问题,学校不解决住宿。
二、调剂申请程序
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10application.doc,发送E-mail至bnujm2009@163.com。若有其他材料,也请一并发送至上述邮箱。
调剂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3月底,具体时间根据申请情况另行通知。?
三、复试安排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我们将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方式与内容:综合面试,无笔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初试科目相关内容的口试,以及学习能力、科研与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2.复试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B区法学院401。
3.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需本人签名);
(2)法律硕士联考成绩单;
(3)其他所需提交材料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往届考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携带相关学历证明。在职考生,外埠的必须在复试时提供其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北京城区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考生,须提交其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继续脱产学习的证明。
复试时我校将按招生简章做进一步资格审查。
四、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英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查询。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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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