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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增加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步伐,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向应用型人才模式转变。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已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5万名。其中,华东政法大学增加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0名,用于招收参加2009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从报考法学一级学科[0301]下设各专业(030180法律硕士除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调剂录取。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国家首次面向应届生招生的专业,与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的招生、培养和管理有所不同。我校在充分考虑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生源特点,对培养和管理等环节做出了相应调整,将制定专门的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及其他奖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确定,其它待遇方面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请有意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www.law.ac.cn)具体招生调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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