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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最新调剂信息
我校是国家批准的“211”建设院校,我校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执行国家划定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深造。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一门相同或相近;
3.调剂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可调剂专业及名额
具体调剂专业请参照:http://www.exam8.com/xueli/kaoyan/tiaoji/tj/200904/163372.html
三、调剂程序
1、国家分数线公布之后我校将进行正式调剂工作,满足调剂条件并确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可打我校研招办电话:0951-2061096进行正式登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将于4月8日开通网上调剂系统,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再次确认调剂意向;未能网上填报调剂志愿的,意味着没有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不能被网上调剂系统审核通过,不能调剂到我校。只打电话登记而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进行调剂。
2、正式登记过的考生须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按要求登录信息,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确定调剂考生。
3、我校研招办网上通知“同意该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4、复试时间为4月17日报到,18、19日复试,具体的复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宁夏大学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同时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5、发考生考试档案调函。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在通知考生本人的同时,向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6、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配合敦促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7、我校将参照考生初试试卷到达的情况确定其是否调剂成功。
四、考生特别注意:
1、考生必须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视为该生放弃调剂,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下载不了数据)。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通过复试,被我校确认为拟录取的考生,请及时确认“待录取”
4、考生一旦参加了我校复试并被我校设置为“待录取”,而且接受了我校的“待录取”,未经我校同意,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我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也就是说: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
2)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
3)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特别提醒:如考生已被确认调剂到我校,请勿再联系其它招生单位,以免影响复试和录取。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宁夏大学研招办(邮编:750021)
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graduate.n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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