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考研调剂 >> 正文 兰州商学院考研调剂信息
调剂专业: 多个专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931-4670578 兰州商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09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调剂专业:“国际贸易学”、“统计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财政学”、“世界经济”、“企业管理”、“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学”、“会计学”。 二、调剂原则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C类地区分数线以上。 2、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业务课至少有一门相同)。 3、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与我校招生简章要求一致。 4、国家211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全国重点大学的考生,在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5、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6、调剂生均占我校自筹经费计划。录取后的自费生,学费7000元/年。不论公费生还是自费生,学校给予200元/月的生活补助和500元/年的研究经费。 三、调剂步骤 1.请调剂考生于4月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迅速提交调剂志愿。未提交调剂志愿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4月9日即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当天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对初步确定需调剂的考生,我校将给本人及时电话通知,并给第一志愿学校传真“调剂函”,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尽快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催办本人报考研究生档案材料,然后及时寄到兰州商学院研究生招办。 4、复试名额以所有调剂考生报考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先后排序,满额为止。待我校研究后通知本人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邮编:730020 联系人: 师老师 张老师 电话:(0931)4670578 传 真: (0931) 467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