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各位考生:
我校目前已开始接收调剂考生登记, 均为学术型研究生调剂专业:
政治经济学(020101)财政学(020203) 统计学(020208)会计学(120201) 企业管理(120202),
除会计学外均有公费计划,有调剂意向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办理调剂申请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的考生,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三区C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剂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
2.调剂考生需为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能够在2010年9月份入学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如考生在入学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第一志愿上线且复试合格考生均享受国家公费计划(非定向或定向),剩余公费计划根据复试结果,按比例在各学科专业中进行调剂。
4.我校不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调剂不通考数学的考生、不调剂非英语语种考生。
5.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地区工作。
二、调剂程序
1.确定是否调剂:
在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每个招生专业生源的余缺情况,确定拟调剂专业和调剂生源数,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缺额数来电或来人与我办联系,确定是否调剂。
2.办理调剂手续:
我办统一接受考生调剂后,办理调剂手续,具体步骤见说明
http://58.18.166.61/znbm/zn_yjsc_zsjy_nr/2010-03-18/1325.chtml
3.复试名单的确定:
调剂成功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
三、调剂时间
调剂开始时间:2010年3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部门:内蒙古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471-3661497 传真:0471-3661253
电子信箱:yzb1497@163.com
网址:http://58.18.166.61/znbm/zn_yjsc_zsjy/0/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