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2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以及全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㈠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㈢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㈣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㈤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㈠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㈡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招生专业(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分管领导、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应少于5名。复试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㈢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单位复试实施方案,并最迟于复试前7天在学院的网页上公布、在院务公开栏内公示,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㈣各招生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㈤各招生学院要参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提倡各招生学院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㈥各招生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各招生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三、复试名单、复试通知
㈠所有拟录取(统考生、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单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调剂生、破格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10年推免生和农村师资生在报名前已完成复试,可不再参加复试;06年农村师资生须参加复试)。
㈡各招生学院应严格按照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㈢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统考生,符合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人文地理学不低于288分)。单考生复试分数线待定。
㈣4月2日,研究生处在网上(http://yjsc.fjnu.edu.cn/)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将按各专业调剂情况分批公布,破格复试生名单将在4月9日左右公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从网上打印《复试通知》,并下载《政审表》。
四、关于差额复试
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1.2。
五、关于调剂复试
㈠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志愿填报48小时后方可修改)→②考生按学院的要求将《调剂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寄送或传真至各相关学院→③学院审核→学院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④研招办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分批公布,每天公布时间17:00)→⑤考生上我校网站打印《复试通知》→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拟录取的考生上研招网选择“接受待录取”⑦研招办为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⑧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⑨第一志愿单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且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研招办→⑩我校录取审核→省招办及教育部录取检查→录取。
未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者不能打印复试通知、不能参加复试,未选择“接受待录取”者不予录取。
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㈡调剂考生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情况;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㈢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具体为:
(1)学术型调剂到学术型:一志愿专业的专业代码须与拟调入专业的专业代码前2位一致,体育学、艺术学前4位一致。
(2)学术型调到专业学位:除艺术类专业可调剂到相应专业的艺术硕士、体育学专业可调剂到体育硕士外,其它学术型专业不能调剂到专业学位。
学科要求:艺术学—>艺术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硕士;学术型相关专业—>教育硕士。学术型不能调剂到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
分数线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一志愿专业所在门类复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学位所在类别的复试线。如:中国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满足文学门类的分数线;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满足文学门类的分数线。无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满足教育硕士的分数线。
(3)专业学位调剂到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间可以互相调剂外,其它专业学位间不能互相调剂。
(4)专业学位不能调剂到学术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可按要求申请调剂至我校。
6.我校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①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
②本校单考生、外单位的单考生或联考生;
③未按国家规定选考国家统考数学者;
④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农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未选考国家统考科目者;
⑤体育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未按国家要求设置[政治(101)、外语(201或203)、体育综合(满分300分)]者;
⑥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要求者;
⑦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⑧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⑨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㈣调剂截止日期:4月26日。调剂生须在复试后15天内将试卷、《调剂表》(一志愿单位开具,并加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考生本人不得携带)我校,逾期仍未能寄达我校的调剂生,不予录取。
㈤拟从我校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