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大 学
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MPA依托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教学质量和MPA研究生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知名院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办学模式和经验,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创办具有综合性大学特色的MPA培养模式。2011年辽宁大学攻读MPA硕士研究生正在招生。
一、教学特色
l 秉承务实、创新的教育理念,造就具有领先的管理理念和扎实管理技能的商界精英;
l 案例教学、理论教学、体验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四位一体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包括全日制大学、电大、夜大、函授、成人、自考),有3年以上(含3年)实际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报 名
报名程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均为必经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31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2010年11月中旬 (地点为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四、考 试
考试时间:每年1月
(1)笔试: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综合知识(写作、数学、逻辑)
(2)复试:政治(本校命题),面试:外语、综合能力与素质
五、学习方式与学制
在职学习:学制为2.5年至3年,课程阶段半脱产学习,课程共45学分。
学 费:3万元 (学费情况会随每年国家要求变化而有所变动) 资料费(含书费)2000元
六、毕 业
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获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七、招 生 咨 询
辽宁大学黑龙江报名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6号楼123室 (邮 编: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356185(周六、周日休息)13804582183
联 系 人:辛老师 传 真:0451-86366877
邮箱地址:kuangdamba201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