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应同时满足2009年教育部C线和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生复试分数线的对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不跨学科类门类,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原则为“985工程”、“211工程”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调剂优惠政策
该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除外。
1.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优秀调剂考生,在学期间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研助学金。
2.入学后,优秀调剂考生还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要求的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并汇总报研招办审核。
3.研招办审核通过者,由学院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学院组织复试、体检,确定拟录取名单。
5.研招办向审核通过拟录取考生出具书面接收函,函调有关材料。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