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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校内(包括威海分校)调剂,现将调剂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剂要求
1.校内调剂考生须同时符合原报考专业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不含软件工程[085212]),并符合以下专业要求:
(1)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学术型学位各学科间可相互调剂,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专业学位各学科间可相互调剂。
(2)学术型学位各学科可向相近的专业学位领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调剂;专业学位各领域可向考试科目相同的学术型学位相应学科调剂。
(3)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仅接收报考法学[0301]各专业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类[0301]的考生调剂;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但不能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领域)。
2.报考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集成电路工程[085209]、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的考生,达到软件工程 [085212]复试基本要求且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剂到软件工程[085212]领域。
3.对申请跨学科调剂的考生,经接收单位与原报考单位同意后,可在原报考单位进行专业课笔试复试。
二、调剂办法
1.考生可自行与校内相关招生单位取得联系,经相关单位同意接收调剂复试并报学校同意后即可下载《复试通知书》。
2.我校部分招生单位可能会与相关考生联系,考生同意调剂并由学院报学校审批后可下载《复试通知书》。
三、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校内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遵照《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执行,请相关考生务必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及时参加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附: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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