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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划定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接收调剂考生,现将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1.接收调剂专业见下表,成绩(单科、总分)达到国家2011年B类地区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电子控制与工程学院调剂专业总分要求在295分以上;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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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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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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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电子控制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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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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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23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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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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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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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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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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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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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233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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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2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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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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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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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政治与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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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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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233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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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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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4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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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233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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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2固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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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4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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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跨学科调剂,调剂专业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尤其是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
3.符合报考资格的要求;
4.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站,按调剂申请系统要求填报调剂信息;
2.研究生招生办审查考生调剂信息;
3.有关学院根据初试成绩、报考院校和毕业学校筛选调剂考生;
4.有关学院电话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5.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按照要求填报调剂信息(第一志愿报考长安大学的考生除外)。未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联系其它院校调剂,不要来人来电查询;
6.研究生招生办按照规定从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复试合格并被拟录取考生初试4门课程试卷和第一志愿单位出具的调剂表。初试试卷未按时送(寄)到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考生已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站调剂系统填报调剂信息的不需要重新填报,填报专业不接收调剂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其他院校调剂;
2.我校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截止日期4月7下午6:00;
3.未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而耽误调剂的责任自负。
长安大学研招办
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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