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调剂我校的考生需向我部索取调剂函。在取得调剂函后,请及时与第一志愿单位联系调档事宜,在4月10日前将初试试卷、成绩单原件及5000元学费预付款汇到我校;
2、请未接到我校电话通知的考生不要汇寄学费及个人材料,该部分考生如仍有意向调剂我校,仍可将个人资料邮寄过来,如有可能我办将会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3、外地邮递及汇款考生需将汇款存根以传真方式于4月10日前传真至我校,并在传真上注明服从我校专业安排。以便我校安排复试。传真电话:0416-4673939
4、我校以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和学费预付款的先后顺序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请调剂考生抓紧时间。我院复试将于4月15日左右进行;
5、由于今年参加调剂的考生数量多,我院部分学科可能实行差额复试,未被录取考生将在我校统一安排下,退回档案及学费;
6、其他需要解释的问题,请考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汇款地址:
户名: 锦州医学院
开户行:锦州市商业银行凌云支行
帐号:400000305409016-011
档案等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121001
地址: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锦州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收件人:郝慧生 李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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