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4月4日开始办理向校外招生单位的调剂手续,凡满足教育部调剂要求且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来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调剂要求及条件:
向校外调剂的考生,必须满足教育部调剂要求。
调剂办理方法:
考生本人或委托其他人(必须有考生本人书面委托书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来研招办办理,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拟调剂学校的调剂调档函,研招办将为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打印《报考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考生应提供调剂学校的准确地址,研招办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初试试卷向考生拟调剂招生单位寄出。
考生应按照上述要求来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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