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工作(调入、调出)均须待4月上旬教育部2005年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发布后进行;
2.我院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
①工学类专业:制冷及低温工程及相关专业(热能、暖通等)
发酵工程、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生物、食品等)
②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参看我院招生简章)
3.调出考生的办理
①达到国家A类复试基本要求我院不能录取的、未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B类或C类要求的,考生可以联系相应地区的招生单位;②考生联系的招生单位同意接收的,需向我院发调档函(可传真);③我院负责将调出考生的报考档案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接收单位。
4.调入的程序和要求:
①为便于对比审查,请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下载或到我院研招办领取统一的《调剂录取申请表》,我院将认真对待每位考生的申请,请考生逐项填写申请表;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③申请表寄、送我院研招办,由于工作量大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④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将调剂函(调档函),传真至第一志愿单位,同时通知考生与第一志愿单位联系,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单位寄出档案;⑤第一志愿单位(或考生)将报考档案寄至我院研招办。通信地址为:
邮编:300134
地址:天津商学院研招办
5.其他说明:
①工学类专业招生均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公费)。
②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调剂生均为国家招生规模内自筹生,录取前需与我院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部分培养费用(共1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相关证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③各专业暂实行等额复试。
④以报考档案寄到我院为准,请我院同意调剂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单位尽快寄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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