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调剂的专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详见我校200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调剂基本要求
必须同时达到以下两条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此线包括所报考的专业和拟调剂到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且所报考专业与我校相关专业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2.大学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或者2006年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211工程”院校。
三、调剂时间
从3月10日到4月10日截止。
四、调剂程序
1.从外招生单位调剂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校际间调剂用)(以下简称《调剂申请表》)。
(2)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寄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需要调剂的院(系、部)办公室(各院系名称及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邮编:102200.
(3)我校相关院系经过初步审查,确定调剂考生名单,报我校研招办,研招办同意后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去函索取考生《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此表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填写)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须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在我校复试前(预计4月中旬)将上述材料寄送我校研招办。
(4)考生报考材料转至我校后,由调剂院(系、部)通知考生复试。
2.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调剂到外招生单位
(1)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际间调剂用)。
(2)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寄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所报考的院(系、部)办公室(102200)。
(3)我校相关院系经过初步审查,同意考生调出,报我校研招办备案。
(4)对方招生单位来函向我校研招办索取考生《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此表由我校填写)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5)我校研招办审查同意后,将考生材料寄往所调剂招生单位。考生调剂材料一旦转走,将自动失去在我校的复试及录取资格。
注意: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已达到西部13省复试线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西部高校。既未达到我校复试线也未达到西部13省复试线的考生不得调剂,材料一概不得转走。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内院系之间调剂
(1)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用)。
(2)一式三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送交所报考第一志愿院系办公室。
(3)报考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三份均须签字),并加盖报考院系公章。
(4)考生将签字并加盖报考公章的《调剂申请表》留原报考院系一份(报考院系自留备案),另两份送调剂院系。
(5)调剂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调剂院系公章后,调剂院系自留一份备案,另一份由调剂院系统一送研招办。
(6)调入院(系、部)通知考生复试。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内院系内部专业之间调剂
(1)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硕士招生栏目,下载《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用)。
(2)一式二份填写好《调剂申请表》后,送交招生院系办公室。
(3)报考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二份均须签字),并加盖报考院系公章。
(4)报考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调剂申请表》留报考院系一份,另一份由院系统一送研招办。
(5)招生院系通知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