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生原则上为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不能进行跨学科调剂,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应是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自主划线的招生单位和教育部统一划线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执行全国统一的调剂规定,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须达到调入单位的要求。
(四)、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硕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和单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MBA联考”、“法硕联考”考生不能转到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单考生、统考生也不能转到这两个专业录取。
(五)、调剂程序及办法
①从我校调出到其他招生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a、凡欲从我校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均须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在相应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b、初试合格的考生应首先向原报考院(所、中心)提出调剂申请。
c、在原报考院(所、中心)同意后,考生凭原报考院(所、中心)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本人申请和调入单位的接收调档函到研招办打印《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此时,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www.chinayz.edu.cn按调入单位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初试不符合我校要求、但符合调入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凭调入单位的接收调档函和本人申请直接到研招办打印《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d、经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由复试单位向我校研招办调初试试卷,研招办在接到通知后以机要形式将考生的初试试卷寄到复试单位。
②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到我校复试的程序和办法
a、凡欲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到我校复试的考生,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须达到我校的最低复试要求。
b、 考生首先向相应专业的招生院(所、中心)提出调剂申请。
c、 招生院(所、中心)根据我校相应专业一志愿考生的上线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作出是否同意调入的答复。
d、 在招生院(所、中心)同意后,考生填写《西南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交招生院(所、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
(拟接收的调剂复试生于4月18-19日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www.chianyz.edu.cn填报调剂志愿,未及时、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的后果自负)
e、由招生院(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调阅《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
f、第一志愿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剂考生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寄送给接收院(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在考生调剂、报到手续完成后,院(所)方可安排考生复试。
g、复试结束后,招生院(所、中心)向拟录取调剂生的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阅各科初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