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工程硕士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特对工程硕士教学管理做以下补充规定:
1、在工程数学基础、英语、计算机技术与及应用基础三门课中建立考试试题库,执行统一的教学标准和考试标准。
2、加强考试管理,实行考、教分离。主讲教师不在课程教学结束后马上考试。应保证学员一定的复习时间,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由培养办负责安排。
3、对于考试不合格学员的重修安排。
学员可随附近地区工程硕士班重修。也可自己复习。
重修考试可随邻近地区工程硕士班进行,或参加天津大学专为各地重修学员举办的重修考试(每年进行二次,时间分别为5月1~7日,10月1~7日)。
4、加强教学评估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教学情况。
尽快建立工程硕士研究生网上教学评价系统,加强学生与学校的互动,通过网上评价系统学生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和建议直接传达给学校的管理部门,使校方可以更多的了解教学中的情况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考虑到工程硕士研究生长期不在校,在获取学习资源等方面存在困难,鼓励教师采用多媒体课件,学习补充资料,编写专用于工程硕士学习的教材等各种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同时针对他们在职学习与全日制学生起点不同,条件不同,以及需要一些知识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问题等特点,努力探索适合工程硕士特点的教学方式方法,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
以上规定从2004年开学的工程硕士班开始实行。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0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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