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正文 [安徽大学]关于在新增硕士点增补研士生导师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为适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同意,在2003年新批准的25个硕士点中,增补硕士生导师。根据《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副教授(含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职称,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2、学风端正,学术造诣较高,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3、2001年以来,发表与本研究方向有关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一部学术专著(独著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并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 4、目前承担有适合硕士研究生参与的在研课题,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做保证,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国家级课题主要承担者前3名; (2)省部级课题前2名承担者; (3)省级教育厅理工类重点课题,或项目经费在0.3万元以上文科类课题的前1名承担者; (4)重大横向科技开发项目主要承担者、可支配经费每10万元1名,社科类重大委托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每2万元1名承担者(纵向课题以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横向课题以有效的合同或协议书为准;2003年内按计划结题的课题,可视为在研课题); (5)2003年以后取得博士学位,承担有在研课题,或有经过院系认可的自选课题。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自愿申请,填写《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表样可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并提交代表作5篇(含发表杂志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等)、承担课题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2、学科点讨论并提出意见; 3、院(系)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对照条件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表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意见并填写汇总表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审查并组织专家评议,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院(系)于2004年5月25日前将《安徽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和《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分学科、专业)及软盘报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部 200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