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从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教师到内地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可获得一次性资助3万元,攻读硕士学位的可获得一次性资助两万元。这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规定。
目前新疆全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3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82人。比例仅有高校教师总人数的13.8%,远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和目前34.89%的全国平均水平。此外,全区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严重缺乏,普通高校教授与学生之比为1∶283,低于1∶158的全国平均水平。
自治区政府要求,各高校动员45岁以下、尚不具备硕士学位的教师,积极参加报考。根据专业和考试科目,给报考教师留出足够时间,组织好考前培训。自治区将专门设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50名博士、100名硕士。受资助者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获得学位后必须回原单位至少工作5年,否则应赔偿违约金。自治区高校教师队伍学历学位建设的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本科高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平均达到或超过45%。其中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两所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要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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