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课成绩要求: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要求:英语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理工科院系所考生的英语总分不低于62分,文科、经管类院系所考生的英语不低于65分。小语种外语考生(含外语学院)外语总分不低于75分。
3.面试成绩要求: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总分要求:
博士考试笔试总成绩分数线不做要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如下公式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笔试总成绩/3)*70%+(面试成绩*30%)
在进行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一般按照加权后的录取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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