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学位办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考试的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自2005年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将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与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有关的学科)为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等学科。
二、考试时间
2005年5月29日(星期日)
上午09:00—— 11:30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 17: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报名资格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资格由研究生处学位办负责认定。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须是正在我校学习或已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即200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且已通过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的资格(指考生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3月5日――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上人大;网址:http://enroll.cmr.com.cn
2、资格审查
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无论结业与否),可从本通知的附件下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并按有关要求填写。考生请务必于3月19、20日(周六、周日)到研究生处学位办(西区综合楼612)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携带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资格卡或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材料不全恕不办理。
我校在京外举办的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务部门的同意下,且经过我校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后方可在当地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参加考试。
3、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审查盖章的一份《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报名费(每科100元)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现场办理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照相等手续。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3月26日――3月29日8:30――16:30逾期不再受理(3月26日为我校学员报名专场,请尽量于当日现场报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请于2005年4月28日以后在报名网址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工商管理学科使用第二版本,经济学和法学使用第三版本;英语、俄语使用第四版本;日语使用第五版本。
七、其他事宜
考试成绩查询及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事宜将另行在学校网站通知。
研究生处联系人:邓艳电话:010—68984722
朱海云电话:010-68985544
附: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填写《资格审查表》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本人亲自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不能由他人代填;
2.“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一栏,北京考生一律在“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前的方框里填涂;
3.“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一栏,一律填写“北京工商大学”;
4.“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一栏申请者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填写,具体名称是: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民商法学;
5.“本次报考学科”一栏,申请者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填写,具体名称是: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考生填写],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专业考生填写],法学[民商法学专业考生填写];
6.“本次报考语种一栏”,考生可报考英语、日语、俄语;
7.申请者须提供近期同底两寸免冠照片并粘贴于审查表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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