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正文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考生录取类别的重要依据。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原则上应采用差额复试。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司[2004]3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英语听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知识考核。考核方式: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试题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制,笔试时间:18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40%. 2、外语听力测试。2005年教育部新增复试考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20%。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外语、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此项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4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综合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各系负责。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三、复试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除合格生源不足的单位外,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为招生人数的120%左右。 四、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听力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的不予录取,体检标准依据教学「2003」3号《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