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负责单位 |
备注 |
2005年4月4日—7日 |
1、列席参加全国硕士招生工作会议 2、列出各专业合格生源名单,并在网上和向各相关学院公布生源余缺信息,按调剂政策进行生源调剂工作 |
研究生处 |
|
2005年4月7日—9日 |
1、 根椐国家教育部精神和要求草拟我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召开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确定我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2、 给报考本校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发复试通知 3、 布置专业课的命题工作 4、按调剂政策进行生源调剂工作。 |
研究生处 学位点 学院 |
|
2005年4月13日—15日 |
1、 召开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各学位点领衔人及助手会议,布置我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 按调剂政策进行生源调剂工作。 |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学位点 学院 |
|
2005年4月15日—19日 |
1、 各学院和学位点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制定复试方案和计划,并将复试安排报研究生处 2、 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3、 按调剂政策进行生源调剂工作 |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学位点 学院 |
|
2005年4月21 |
1、考生按要求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资格审查,并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学院报到、领取复试具体办法和安排。资格审查和报到统一在生命科学楼一楼进行(各学院指定研究生秘书负责报到和发放复试安排表和具体办法)。 |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学位点 学院 |
|
2005年4月22日 |
1、22日上午8:30—11:00研究生处、考试中心组织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闭卷笔试; 2、研究生处、考试中心组织专业课和英语听力评卷; 3、各学院和学位点按复试方案和计划,组织复试; |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学位点 学院 |
|
2005年4月23日—24日 |
1、 校医院组织体检; 2、 学院和学位点组织复试并公布复试成绩; 3、学院和学位点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名单、交费名单报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学院、学位点 校医院 |
|
2005年4月25日—30日 |
1、调剂生源 2、第二次调剂考生复试 |
研究生处 学院、学位点 |
|
2005年5月1日—8日 |
1、拟录考生交预录费 |
计财处 研究生处 学院、学位点 |
|
2005年5月8日——15日 |
1、破格生源的复试 1、 拟录考生交预录费 2、 审查录取名单 3、 上报录取名单 |
研究生处 招生就业处 学院、学位点 计财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