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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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三年。

  三、招生名额预计招收9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6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

  五、报名、考试

  9月份报名,分专业考试报名和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具体事宜届时简章说明。报考方向(详见《06附件一》);考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详见《06附件二》)和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政治。今年我院硕士生招生的所有专业科目考试在10月中下旬进行,外语、政治统考于2006年1月。具体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请于7月左右见简章。

  六、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①主科(100分制):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

  6、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定有关合同。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报考费用考生报考的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自理。对于距北京较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九、学费及住宿费国家计划外学生学费标准为:音乐学及音乐教育方向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方向每生每年20000元。考生如不考虑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书面声明。住宿费以报到时宿舍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单位工作;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计划外自筹资金硕士生由学院提出建议并予以推荐,上级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一)各专业系部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6425670

  音乐学系:010-66425723

  作曲系:010-66425720

  指挥系:010-66425719

  声歌系:010-66425722

  民乐系:010-66425721

  管弦系:010-66425718

  钢琴系:010-66425724

  音乐教育系:010-66425750

  提琴制作中心:010-66425751

  电子音乐中心:010-66425742

  音乐治疗中心:010-66425748

  (二)其他信息

  邮寄地址:100031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www.ccom.edu.cn

  乘车路线: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立交桥东南(北京站可乘地铁至复兴门站,出D口向南步行约十分钟即可到达;西客站乘387、702路公共汽车至复兴门站下车,向南步行约二分钟即可到达)。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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