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民族音乐学教学成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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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民族音乐学教学成果总结


  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在中国的发展可以用三种文化状态来描述、那就是“音乐在文化中”(music in a culture),表现为民间音乐研究:“音乐作为文化”(music as a culture),表现为民族音乐理论研究:“音乐是文化”(music is a culture),表现为民族音乐学研究。这是一个学科发展过程。

  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以前主要是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大学的学术领域。1980年,中国的音乐学学者在南京举行会议,讨论民族音乐学,从此,民族音乐学正式进入中国。1984年,中国音乐学院建立音乐学系。在全国的音乐院校中,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是惟一以民族音乐学为自己主要教学阵地的系科,是北京市的重点学科。

  音乐学是一个知识领域,其目标是把人类的音乐作为物理、心理、美学和文化现象来加以研究。然而,人类是由不同的民族组成的,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拥有不同的民族音乐;民族音乐学研究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它的目标是有关民族音乐知识的认识和传播。

  民族音乐学是一门学术性极强的学科。民族音乐学教学,通过严格的学术规训,训练学生掌握必备的田野工作技能和音乐知识,使学生了解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热爱自己祖国的音乐文化传统,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学术观点。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民族音乐学教学有四个特点:

  (一)探索性由于国内并不存在同样学科可以借鉴,从一开始这个学科的教学与研究就得走自己的路,创造出一套基本的教学体系;这套教学体系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强调基础,重视实践。

  (二)基础性教材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没有教材就没有教学的基础,20年来,民族音乐教研室共编写教材29种,弥补了教学的空白。

  (三)实践性理论结合实际,所有学生必须自己下去采集民间音乐,并用民族音乐学的观点指导田野采风工作,然后把它运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实践中,培养新的一代民族音乐学学者。

  (四)开拓性民族音乐学引进以后,时间毕竟较短,所以,民族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从一开始就有一种开拓的空间,在中国的音乐学术研究中进一步拓宽了音乐研究的领域。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立于1984年,以民族音乐学为自己的学术核心。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1986年正式招收本科生,学制五年。在本科教学方面,实行了新的培养方案,本科生在前两年不分专业;在课程内容上力求少而精,删去过窄、过繁的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结合课程建设,音乐学系的教授同时写出了专著《中外音乐交流史》(冯文慈,1998),《民族音乐学概论》(杜亚雄,2002)。

  民族音乐学家是一种研究的学者,他们的主要目标是认识和传播有关民族音乐的知识。中国音乐学院的专家型学者正在填补民族音乐这个知识领域的空白。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专门设立民族音乐教研室,大力搜集、整理、学习和研究中国各民族的音乐,逐步完善了教学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教授们出版了系统化的专著,如,《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杜亚雄,1993),《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杜亚雄、桑海波,2000)。

  民族音乐学着重强调在音乐自身的文化语境中研究音乐,即,音乐研究的人类学规范。也就是说,用人类学的方法研究人类的音乐行为。在1984年以后,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开始对教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积极、认真地修订教学计划,培训教师,初步建立起完整的民族音乐教学队伍,完成向民族音乐学的转化。

  现在,音乐学系的民族音乐学专业已建立起强有力的师资队伍,共有民族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师11人,(其中博士六人,其余教师全具有硕士学位)。这样完整的学历结构,在全国的音乐学界都是少见的。系里教师们的博士学位论文,如《中国唢呐音乐研究》(刘勇,1999),《一兵双刃——音乐与文学之比较及基本关系定位》(桑海波,2000),《二人台音乐研究》(杨红,2004)等,都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在音乐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民族音乐学教学体系基本形成。在这段时间,教授们突破学术偏见,打破传统的教学方式,系统地介绍民族音乐学,使学生们逐步培养起文化相对主义的观点,不再用自己的音乐文化观念来评价民间的音乐活动。通过学习,学生们珍爱传统音乐,尊重民间艺人,认真地看待民族音乐在民族文化中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各项有关民族音乐的活动。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们在各种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4篇。作为本科学生的学术实践活动,他们的论文,如:《冀中音乐会举隅》(李莘,1996),《当代中国音乐史重要“话语”解析》(徐天祥,2004),获得音乐界好评。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毕业学生的全部毕业论文共74万余字,现已集集出版。

  具体而言,音乐学系培养的学生毕业前,将就民族音乐的一个事项写出一篇研究的论文。如果这篇论文获得通过,他将得到毕业文凭。也就是说通过音乐学系的教学活动,他获得了一种技能。如果,他足够勤勉,他将从事民族音乐学来实现自我的价值;即使他将来不会从事专门的研究工作,他所学得民族音乐学专业知识也将对他的个人事业有所帮助。如:音乐学系毕业生赵·塔里木的论文《跨国境民族东干人音乐研究》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毕业生李方元的论文《魏晋风度与音乐》至今具有很大学术影响,他现在已经是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院长;毕业生姚军则已成为中国唱片公司的副总经理。他们都成了学术型的文化事业人才。

  总之,迄今为止,中国音乐学系培养出的18届毕业生,正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中国的音乐文化事业做出贡献。

  为了适应中国的国情,民族音乐学的教学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强化基础——国外民族音乐学文献的编译和出版。为了弥补教学参考书的空白,教授们翻译和出版了一批经典论著,如:

  《民族音乐学译文集》(1984);

  《中国音乐增刊·全球视野的音乐文化》(1995)。

  二、淡化专业——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学科方法论是一个学科的基础,在基础打牢实以前,不宜把专业划分过细,而应加强学科方法论的研究。在进行教学活动的同时,教授们发表了很多有关的著述,如:

  沈洽《民族音乐学问题》(1982);

  《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导论》(1986);

  《融入与跳出——民族音乐学之道》(1994);

  杜亚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及其目的》(1984);

  《民族音乐学概论》(2002);

  陈铭道《音乐学——历史、文献与写作》(2004)等。

  三、注重实践——民族音乐志的研究。其中,属于民族音乐志性质的研究是一种学术创新,如:

  沈洽《民族音乐志的理论与架构》)(1984);

  杜亚雄《采风工作的方法与步骤》(1985)。

  四、因材施教——文化地理学性质的教学研究。教师的专著就是学生的专业教材。

  沈洽《中国——汉民族的音乐》(1989);

  杜亚雄、陈铭道《中国少数民族音乐》(1989);

  杜亚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体系》(1993);

  五、点面结合——文化史性质的研究。

  杜亚雄《锡伯族和满族民歌的比较研究》(1985);

  沈洽《中国南方少数民族音乐》(1984);

  杨红《中国传统音乐引论》(1999)等。

  六、放眼世界——跨文化音乐研究。

  杜亚雄《裕固族西部民歌与有关民歌之比较研究》(1982);

  陈铭道《黑皮肤的感觉——美国黑人音乐文化》(1999);

  《与上帝摔跤——犹太人及其音乐》(2004)等。

  以上教学成果,十分新颖,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直接服务于教学,促进了学科科研,推动了学科建设。本学科的教授全部在教学第一线,所以紧密结合教学进行科研,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

  中国音乐学院的民族音乐学教学在全国范围内起了排头兵的作用,成为全国民族音乐学的示范基地,得到国内许多兄弟院校的的关注和支持。这不仅促进我国音乐学术发展,拓宽音乐学研究的领域,同时也给国内的的民族音乐学的同仁们提供了音乐学教学改革的宝贵经验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民族音乐学教学,是几代学者积累的成果。通过20年的努力,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已普遍得到学者们的接受,产生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为国家培养了一批综合素质好,基础扎实,实际应用能力强的高水平的人材。如:1990毕业的民族音乐学硕士研究生何晓兵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毕业的李方元已是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院长;而同年毕业并回到新疆工作的赵·塔里木现在则成为新疆艺术学院的院长兼党委副书记。一句话,学生中的佼佼者以民族音乐学为治学、治业的基本方法,已成为中国音乐文化事业的骨干。

  中国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是全国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的核心阵地。本系教授们的著述丰富了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成为全国音乐院校的民族音乐学教材和参考书,各地的民族音乐教师们纷纷到该系进修。中国音乐学院的民族音乐学教学在国内首屈一指,在国际上也倍受瞩目。在世界音乐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下,中国音乐学院为培养新型音乐人材,弘扬中国文化做出了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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