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起,我国将对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进行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是指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招生总数不得超过国家当年下达的总限额数,只能根据本部门中各招生单位的生源情况和考生的报考志愿在本部门内自主调整和分流招生指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向国家教委提出招生限额调整意见,由国家教委根据全国总体情况统一审批。这是我国首次对硕士生的招生实行总量控制。
家教委对硕士生招生的管理办法调整后,有关人士称这项改革对考生没有什么直接影响。实行硕士生招生总量控制,是为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强化省级招生办的检查监督职能。这种调整是对招生单位的工作而言的,与考生没有直接关系,考生只须慎选单位和专业,专心复习应考。另外,国家教委下达的规模数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总体情况作适当变通,以使前期计划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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