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200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报名点将于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组织本考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片和领取准考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北京大学报名点公告》要求,下列考生须现场确认报考信息、拍摄电子照片、领取准考证(推荐免试生无需领取):
(1)报考北京大学(含医学部,下同)且在北京大学参加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法硕联考、MBA联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含外国留学生);
(2)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推荐免试(硕士生及硕博连读生)的本校及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外埠招生单位(不含中科院所属院所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0358])且在北京大学参加入学考试(仅限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
(4)已选北京大学报名点且被京外招生单位接收为免试生的京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未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可在现场交费后,办理确认信息的各项手续。截至到2005年11月14日17:00,仍未交费的考生,将不予报考。
三、报考北京大学的外国留学生请直接我校留学生办公室交纳报考费,并持留学生办公室开具的交费凭证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四、考生需携带网报信息校对表(没有打印此表的考生请务必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与网报信息证件号码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时间:11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地点: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南配楼一层大厅。
六、已经完成网上支付和上传电子照片的考生:
(1)照片通过验收的应试考生,经现场确认后在咨询处直接领取准考证;
(2)照片未通过验收的应试考生,须拍摄电子照片后在摄像处领取准考证;
(3)照片未通过验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拍摄电子照片;
七、重复支付(即使用同一报名号支付二次(含)以上)的报考费,由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无误后,通过网上支付管理平台,将重复支付的费用直接退回原支付卡。除此之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此外,由于届时到报名点考生较多,请尽量不要驾车到北京大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