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于2005年11月10日——14日每日上午8:30-下午5: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截止到2006年1月15日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应届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摄像。
地点:机电楼一楼106教室。
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生来我校现场摄像时还须提交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及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2、补报名问题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10月31日前未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报名。以下情况,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考生补报名。
(1)因故未报名的推免生
(2)未按规定报名的推荐免试生
(3)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所在单位提供的考生确系因公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明,经我校报考点审核同意,报市高招办批准,发给“补报名校验码”。
补报名工作程序:
(1)考生本人向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
(2)报考点审批;
(3)发给考生“补报名校验码”;
(4)考生在11月10日至13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补报名;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1天后,最迟于11月14日,到我校报考点缴纳报考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确认者报名信息无效;
3、现场补交报考费
为弥补网络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成功支付报考费不足,现场确认期间,我校报考点提供现场补交报考费服务。
现场确认期间网上报名的网上支付功能将关闭。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期间已提交报名信息、但未支付报考费的考生,以及现场确认期间进行补报名的考生,到我校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时,都必须现场补交或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发票由考试院财行处在11月下旬统一向有关考生开具,索要发票的考生在我校报考点进行登记后,于12月初来我校研招办领取发票。
现场确认结束后,未交费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
4、未按规定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和摄像的考生,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