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06年内地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的办法出台。办法指出,招生类别分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另外,全国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了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
日前,2006年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的办法出台。办法指出,招生类别分为公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据了解,教育部在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在内的全国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了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专项单列。获教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