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研究生收费将在2006年正式启动的新闻,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赞成者、反对者不一而足。国务院学位办负责人又出来澄清,说此政策尚处于调研阶段,2006年启动决无可能。
研究生不是国民义务教育,由公费转向自费是大势所趋。我首先要向大家指出一个被舆论忽略的事实是:除了北大、清华、复旦等少数顶尖名校享有全部公费的特权之外,大多
数国内高校的研究生招生,部分自费的政策已经执行了好几年。如今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由公费转自费,而是谁该享受公费?全部自费以后,谁有资格获取奖学金、助学金和助理津贴?
目前每年约有一半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是自费生,每年要交纳1万元学费,三年就是三万。谁可享受公费,谁该交纳这笔巨款,说起来非常“中国化”,就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成绩排名在前的有免费午餐,排名在后的只能自认倒霉。从程序上来说,没有比这更公平的了,避免了有可能产生的各种腐败和人为操作因素,但实质上非常不公平:以考分划线搞一刀切,抹杀了不同专业、不同家庭收入者的实际需求,没有将纳税人所提供的公共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地方。
哪些学生最需要公费或奖学金资助呢?在我看来,主要有三类人:一类是家境贫困的学生。三万元对于沿海城市居民来说尚可忍受,但对来自内地乡镇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学生来说,是一笔倾家荡产的天文数字。这几年媒体大量报道的贫困学生捡馒头过活、卖血或乞讨助学等新闻,虽然是极端的个案,但贫困生问题却是中国高校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贫困生的确是最需要国家资助的人。无论是目前的公费,还是以后的助学金和助理位置,应该首先分配给他们。
第二是学习优秀的研究生。由于目前的公费是一考定终身,起不到在学期间的奖勤罚滥作用,研究生们学好学不好一个样,以至于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水准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我认为,应该参照国外的成熟经验,让优秀学生以自己的学习成绩和研究计划,通过平等的学术评议,积极地参与各类奖学金的竞争。让奖学金合理地分配到那些最出类拔萃的学生手中。
第三是文理基础学科的研究生。各学科的学生毕业以后所获得的报酬是差别很大的,金融、工商管理、电脑等学科的学生在就业以后有较优厚的收入回报,应用型的工科和部分社会科学毕业生收益也不错,而研究基础理论的文科和理科学生相对来说就比较差。每年的考研,大量考生特别是精英学生大都云集前者,这是市场理性选择的结果。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国家应该通过各种奖励的调节,重点资助那些从事对国家发展有长线价值的基础研究的学生,而将那些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应用型学科的学生完全交给市场。国外的许多大学就是这样,商学院、管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基本上拿不到奖学金,而从事文科和理科基础学习的研究生大多可以免学费。但在中国的大学,却不管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白猫黑猫一刀切,要有全都有,国家大包大揽,要没有全部没有,通通扔给市场。这样的状况必须改变,简单地说,公费和助学金应该向基础学科的学生倾斜,而应用型学科特别是就业后有较好回报的专业,可以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担任研究和教学助理以及银行个人贷款解决学生在校的生计问题。通过这样的国家调节手段,可以将顶尖精英平衡地分配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型研究的不同的学科领域。
上述这三类学生,都是最需要由国家来买单的人。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其优先秩序如下:首先是照顾最弱势群体的贫困学生,其次是向学业优秀的学生倾斜,最后是将更多的资源分配给从事基础研究的学科的学生。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是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符合罗尔斯所说的“公平的正义”分配法则。而目前我们所执行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期的过渡政策,表面看起来很公平,实质上极不合理,集中了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放任主义的双重弊端。
我在文章的一开始就已经指出,所谓的研究生自费,事实上早已部分执行,对一半研究生来说已经成为全部的事实,因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何年开始全部自费,何时彻底地市场化。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研究生教育的彻底市场化,而是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化。落实“公平的正义”,何须等到全部自费那一刻,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改变以分数决定公费/自费的不合理现状,将有限的国家资源向贫困学生倾斜、向优秀学生倾斜,向基础学科倾斜。(作者:许纪霖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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