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2月8日消息(常婷)眼下,新一轮考研大战已经悄悄开始。近日,记者在浏览大连一些大学的BBS时发现,各种考研班、专业课辅导班的课堂录音成了大学生们的抢手货。一些刚刚参加过考试的大四学生已经着手整理自己的考研“宝典”。
买MP3就是为了取“真经”
2月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 参加今年研究生考试的某学院大四学生陈欣,她向记者坦言,她用MP3将自己参加的英语、政治、专业课等辅导班讲课内容录下来,刻录成光盘,卖给准备考研的大学生。
陈欣上考研班可谓有备而来,为了保证所有的课都录下来,她在半年前买MP3的时候便特意买了一个2G存储量的,陈欣称是跟自己的师哥师姐学的。“学校经常出现这样的广告:‘出售某著名大学考研辅导班的授课录音,本人亲自听课录音,效果清晰,拷贝一课时20元。’等到复习考研的时候,我就留了个心眼,我们寝室3个人考研,她们都录了。
旧书旧笔记也成宝
在采访中记者逐渐发现,不光考研辅导班的录音,考研用过的辅导书、练习册、专业课笔记、辅导班材料都成了抢手货。去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文化传播学院的李婷分析了考研学生们的心理,“有的人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只能花少一点的钱买去年的复习材料,有的人是想多搜集考试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的一名毕业生称,自己在校时,出售笔记已经很流行,有的则是把笔记借给考研者复印,每次收费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出售讲课录音的还不多见,“谁要是有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主要命题教师的课堂笔记,就能大赚一笔。”
擅自录音已构成民事侵权
记者问陈欣这样做违不违法时,陈欣表示自己也拿不准,但是录音行为多半是没有得到允许的。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金秀丽律师。她分析说,无论收不收钱,只要是在没有征得教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讲课内容进行录音的行为都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为老师对其讲课内容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中很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在未征得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讲课内容录下来,已经侵犯了授课老师的著作权。因此律师提醒,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有意把录音卖钱的行为更是不可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