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高校教师名片上的头衔十分显赫,但对于其中有些老师的研究生来说,其最主要的身份却是“老板”。导师每个月给小杨300多块钱的补贴。“要到外面做家教,拿钱远远比这个多,可为了完成论文,没办法,总得跟着‘老板’做”,小杨这样说。在他们实验室里十一、二个研究生,无一例外地称自己导师为“老板”。记者了解到,对理工科研究生而言,这种称呼格外盛行。 “因为导师经常可以拿到课题,有课题就有经费,学生拿钱帮导师做课题,多少有点打工的性质,叫‘老板’是自然而然的事”,小杨这么解释道。
在全国高校中,“老板”的称呼已很普遍,但很多“老板”属下的研究生却牢骚满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生说,跟“老板”做事很忙,要做很多实验,但有些实验的技术含量很低,纯粹是为老板赚钱,还要对付很多老板派发的琐事,比如指导本科生,甚至是干一些与学习无关的家务事等,“很多时间都不是花在学术上”。有的研究生还坦言,虽然替“老板”做事,但“老板”在学术上给予的指导却少之又少,“一个老师带几十个研究生,平均下来与每个人交流的时间非常少,导师还时常要在国内参加大大小小的会议,有时一年还要出几次国,其间我们只能通过电子邮件或网上聊天与导师进行交流,难得碰上头。”
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来形容一些在学术研究上“硕果累累”的导师和教授们是最恰当不过了,但是有些“君子”光想着怎么“取”,却偏离了“道”的正确轨迹。按说导师搞学术创新研究,获得一定的报酬是理所当然,但毕竟你还是一位导师,说清楚些就是你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让这些教了学费的学生学到知识和创新的本领,甚至如果负责的话你就应该把你所有的“赚钱”才能专心的教给你的学生,这才是主业,而不是把他们当成廉价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员。虽说在学生面前你可以以“老板”的身份自居,象吆喝饭店服务员一样指挥他们,可是别忘了,他们是学生,或许为了只有你同意才能拿到的证书,委曲求全,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富了自己,害了学生。
按说当老板做生意,讲究个等价交换,生意双方都得到了想要的商品,利润多少是通过成本的大小而获得的。现在“导师”也成了“老板”,成本学校出,活学生干,这生意做的很是舒服,这些“老板们”在赚取高额的利润后,怎么没有想到我还是一名“人民教师”或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点钞票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还有诸多的学生等着我教授生存的技能。对于现在的毕业学生整体素质普遍低下的原因,是否与这些光想当“老板”,而不务正业的导师们有一定的关系?
不久前,上海大学制订《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其中明确规定:导师不得把研究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对于未履行育人职责的导师,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分。上海大学制订的《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就象痛斩这种“怪胎”的利剑,让这些成为“老板”的导师们学会合理的经营好自己的“生意”。 (作者:侯作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