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武汉大学录取研究生时,考试成绩不再是惟一的依据,录取与否由导师说了算。这项改革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许多读者来电质疑:谁来监督“导师的录取权”?(据10月2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我国的各级考试选拔制度,其弊端不仅在于一考定终身,也在于使各级考生为了应试只有选择苦读而无法旁顾其他,使学子们的其他能力得不到发展;在以考试为惟一标准模式的引导之下,我们的学生也大都失去了个性。但是,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正在剥夺着从选一所好的小学、中学、大学就读到继续博士深造的学子们及其家长的机会和他们对公平的信心,而通过考试方式选择就读学校,也几乎成了为数不多的与腐败现象无关的事情。因此,尽管有人对目前国内的以考试为录取标准的制度弊端已有深刻认识,但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录取研究生不以考试成绩为惟一依据,由于没有一个被公众普遍认可的录取标准,就无法让人们信服,如果轻易加以实施,难免要产生一定的负面效果,因此当慎施。
表面上看,录取研究生不以考试成绩为惟一依据,录取与否由导师说了算,可以避免一些因完全由考试录取引发的弊端。但由于没有统一标准,每个教授录取研究生时便难免会因个人嗜好而产生一定的“标准”,从而无法体现公平。如果说学习成绩是考出来的,还值得大家信服;而导师说了算,则会掺杂很大的个人感情色彩且无量化标准,恐怕难以服众。
所以,在相关制度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在目前国内普遍缺乏信用的状态下,贸然取消以考试为惟一标准的招生制度,对许多寒窗苦读的学生来说,可能会是一种灾难。而现行的研究生录取以考试成绩作惟一标准的方式尽管不完美,但相对来说却仍旧是最公平、最平等的一种选拔方式。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26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