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昨天,记者从省招考办了解到,新近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指出:研招初试时将进一步减少自命试题种类、提高自命试题质量。自行命题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对考生专业方面的考查,可通过复试进行。
招生单位公布招生专业后,擅自拒招当年研究生的导师,将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相应处理。根据“教考分离”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命题(审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同时,通知还要求,对严重损害考生权益和影响招生工作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