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首次做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明文规定,其中规定:复试中,每生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该规定自今年3月起实施。
复试工作办法确定后,应至迟在复试前一周在本单位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
复试的主要方式有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等。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由招生单位自定。
意见还公布了三种不录取的情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