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平客
日前,约40万考生正在走进高等学校参加研究生复试。教育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了研究生复试权重,强化了复试的地位、作用,首次明确复试成绩要占总成绩的30%至50%,确定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全面负责,校院二级管理,导师、专家集体考查。
(据新华社)
这条新闻意味着研究生招生的制度改革又深化了一步。在总结近些年来研究生培养的教训和经验之后,教育主管部门的此项改革是尊重教育规律的进步之举。重初试、轻复试,一直是研究生招生中存在的痼疾,不仅助长了背标准答案的应试教育,而且导致招进来的研究生缺乏扩展研究的能力。扩大复试的权重,不会完全解决研究生招生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但至少是可以有力地消除一些明显弊端。而且,发达国家成就斐然的教育体制,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招生中复试之重要。
但是,政策的执行到位必须要具有良好的监督机制,否则,好政策也不一定有好结果。研究生招生也不例外。复试权重的扩大意味着招生单位和教授们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主观判定学生优劣的权力增大,而权力扩大往往意味着寻租空间的扩展,舞弊行为会有更多的进行方式。此前招生中所发生的种种黑幕提醒我们,监督约束机制现在变得更加重要。因此,如何有效地监督复试过程,让招生公开、公正地进行,从而保证考生的切身利益,是政策能够执行到位的关键。
招生中负责复试的专家、教授,是有着不同喜好和情感的人。公正的研究生招生,不能期待学院精英的自律,使其超越个人利益的惟一办法就是完善的约束和惩罚机制,让违规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是保障正义的必要。在放权给招生单位的同时,要防止其为了学校声誉掩盖部分违规行为的倾向,要给考生以通畅的申诉渠道,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招生的相关规定是否保证了考生之间的平等竞争。任何人都无法保证结果正义,但法治社会中必须保证的是程序正义,要尽可能地将“主观复试客观化”。只有这样,这项遵循教育规律的政策才能在实际中发挥应有的作用。